向孫子學獎罰之道

向孫子學獎罰之道

孫子有云:“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其意思是頻繁賞賜,是處境困迫;動輒處罰,是一籌莫展。

賞罰都是一種激勵手段,是領導者最基本的職能。激勵是個體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激勵也是通過高水平的努力實現組織目標的意願。當一個人被激勵時,他一般會努力工作。

但這裡有兩個問題要考慮,一是個體高水平的努力要與組織的方向相一致;二是組織要有可持續的資源用於對個體的激勵。同時,激勵會使個體處於一種緊張的狀態,但人們不是為了緊張而努力工作的,人們恰恰是為了緩解緊張而努力工作的。許多領導者不明白這個道理,總是以為人是可以不斷努力的,所以要“鞭打快牛”。而“快牛”打多了,要麼不幹了,要麼累死了。

好的激勵應該是張弛有度的,應該是個體和組織雙贏的。個體與工作的關係是一個永恆的話題,個體對工作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成敗。但人的需要是多樣性的,按照馬斯洛的理論,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當任何一種需要基本上得到滿足後,下一個需要就成為主導需要,因此最高級和最重要的是自我實現的需要:一種追求個人能力極限的內驅力,包括成長、發揮自己的潛能和自我實現。

因此最好最高明的激勵就是,用信任的方式鼓舞幹部,激勵部下,使他們不斷煥發熱情,不斷堅定意志。信任是指相信而敢於託付,它是引起他人全心全意、愉快高效從事某項活動的一種心理效應。它能有效地增加下屬工作的責任感,它也能增加下屬對領導者的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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