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冉某某詐騙案

冉某某,男,1968年生,漢族,文盲。1995年因犯詐騙罪、盜竊罪、誣告陷害罪被會理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2011年1月24日,因犯詐騙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20000元,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二年,2017年1月24日刑滿釋放。2019年7月10日,因涉嫌犯詐騙罪被米易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7日被逮捕。    2020年1月6日,米易縣人民檢察院就冉某某犯詐騙案依法向米易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米易縣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17日作出依法判決。

判決如下:被告人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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