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1 離婚路上男子捅妻又捅自己

王某和妻子鬧矛盾要離婚,妻子不想撫養兒子,也不願意分給王某財產,王某心生不滿。2017年2月20日早上,在去辦理離婚手續途中,王某當著兒子的面朝妻子捅了三刀,又朝自己的頸部捅了三刀。經搶救,夫妻倆脫離了生命危險。近日,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妻子離婚條件惹怒丈夫

1973年出生的王某,家住普蘭店區。王某與單女士結婚多年,兩人有個未成年的兒子。2017年2月4日(正月初八),兩人在家吃飯時發生了爭吵,之後單女士帶著兒子去了弟弟家。

其後,單女士堅持要離婚,王某同意了,但關於撫養孩子和財產分配問題一直沒談妥,後來王某將兒子接回了家。由於單女士表示她不能撫養兒子,也不能將家裡的錢財分給王某一部分,心生不滿的王某產生了殺死妻子的念頭,還在兒子面前流露出這樣的意思。

2017年2月19日晚上,王某和妻子通過手機約定第二天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單女士不改離婚條件,王某徹底絕望了。

留下遺書想要同歸於盡

2017年2月20日清晨,王某從家出發前寫了一份遺書,還拿了一把水果刀揣在兜裡,然後帶著兒子去找單女士。

雙方見面後,單女士堅持不撫養孩子也不同意給錢。於是,王某從兜裡掏出刀,朝單女士頸部、背部捅了三刀。兒子見狀趕緊上前抱住王某,將兩人拉開。王某隨後用刀朝自己的脖子捅了三刀,之後倒在了地上。

被捅傷的單女士逃到了附近一家超市,給弟弟打電話,弟弟趕到後開車將單女士送到醫院搶救。此時,王某也被急救車送到醫院救治。

幸運的是,兩人經搶救均脫離生命危險。經司法鑑定,單女士損傷程度分別構成重傷二級、輕傷一級各一處。

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十年

2017年11月22日,檢察機關以犯故意殺人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法庭上辯護律師提出,本案系由家庭矛盾引起,且王某是犯罪未遂,又是初犯、偶犯,建議對王某從輕或減輕處罰。案件審理期間,王某已與單女士就民事賠償部分自行達成調解協議,但尚未實際履行,且未取得單女士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一處重傷、一處輕傷的後果,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關於王某提出的應構成故意傷害罪,沒有殺害單女士主觀故意的辯解,經查,根據王某書寫有遺書,曾向兒子表露過要殺死單女士的想法。此外,王某捅刺單女士的部位均是人體要害部位,其用力之猛和被害人傷情之重,足以證實王某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的主觀故意。王某是犯罪未遂,可從輕處罰;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發,可對王某酌定從輕處罰。

近日,普蘭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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