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紀實連載:新中國十大奇案之飛車女賊覆滅記5

五.即將落網的女賊突然停下腳步

425次西太直客手錶失竊案被偵破了,但案情尚未審清,案犯捕而復遁。此時,專案組手中唯一的線索是女賊在寧武住旅館時留下的介紹信。介紹信表明持介紹信人名叫孫仲芳,女性,系河南省信陽地區土特產貿易公司的採購員,前往山西採購貨物。

專案組調查後,瞭解到確有孫仲芳其人,現正在廣西出差。介紹信是孫仲芳去年春天去山西出差時領取的,她領了一本,按照有關規定,姓名、性別、出差事由等當時就填寫了的;她在外面用去了十幾張,剩下的在途中連包一起被竊,當時就已向單位報告了。

曹伯華去向專案組長趙首夫彙報。他覺得可以在太原找線索。在寧武抓住案犯時,繳獲手錶86塊,另外14塊顯然已經被她銷掉了。她是上一天剛到寧武的,那14塊表有可能在太原一案發後第七天張某不是從她手裡買下一塊的嘛。此案犯可能在太原有一個窩點。

趙首夫說:“對!我也想過了,找窩點還得從張某那裡摸線索。”

曹伯華皺眉道:“張某不大肯配合啊,上次找他了解銷贓人的外形等情況時就很勉強。”

“為什麼?”

“我們扣下了那塊手錶,按規定是應當沒收的,已被證實是贓物嘛!”

趙首夫略一沉思道:“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吧,你去找他,言明如果所提供的情況確實對破案有用,那塊表還給他一—協助破案有功,應予獎勵!”

曹伯華去找張某,對方一聽有特別獎勵,頓時來了勁,他從抽斗裡拿出一張三輪車發票來。

原來那天他在叫三輪車時遇見銷贓者的。當時,在車站,對方下車他上車,對方大概以為他是外地來太原出差的,就開口兜銷手錶,成交後,他坐三輪車離去,付款時收下了發票。因此,憑發票找到三輪車工人後,可能會知道銷贓者的窩點。

刑警去找那三輪車工人,對方想了好久,終於回憶起那個“賣手錶的姑娘”是在中寨路口叫的車。曹伯華下令:“去中寨一帶調查!”調查進行了三天,終於找到了案犯的窩點,但女賊早已退房離去了!不過,從房東那裡瞭解到:這個特殊的房客曾要他寫一張便條給其在代縣的親戚,交給她保存,說幾時去那裡可以登門拜訪。

刑警由此判斷:案犯可能要去代縣躲風頭。幾名刑警連夜驅車前往代縣,找到派出所請戶籍警陪同去了房東的那個親戚處一問,喝!女賊已在那裡借住了三天,預付一月房租,還要住下去,這會兒上街吃早餐去了。刑警大喜,當即決定守候。可是,他們在那裡守到晚上,女賊也未返回。後來才知道,女賊在外面吃過早餐返回時,在巷口遇見一位鄰居,多嘴饒舌地告訴她說有人找,她意識到不妙,當即滑腳。人是逃了,但她那個裝著全部贓款的包卻沒有來得及取走。

次日,這幾名刑警帶著女賊的包垂頭喪氣地回到太原。專案組立即召開案情分析會,認為女賊失去了包,也就失去了生活來源,為謀生計,不得不立即重新作案。根據女賊“戀”著鐵路的特點,她顯然還要在火車上下手,不過由於其“玉容”已經暴露,估計不敢在客車上對旅客下手,而會將作案目標定在客車的行李車上。

所以,會議決定抽調力量在太原發往各地的客車的行李車上守捕!

這一著棋子下得很準確,三天後就有了反應——那天,公安處刑警李新成、焦明福兩人上了15點30分發車的開往永定門的560次車,鑽在行李車裡守著。20點05分,當列車在娘子關停車三分鐘重新啟程後,兩名刑警開始啃作為晚餐的燒餅。一個燒餅還沒吃完,只聽見車門外面傳來一陣輕微的異響,兩人頓時警惕起來,不約而同扔下了燒餅,抽出手槍,輕輕推彈上膛。

片刻,車門無聲地滑動了,出現一條1米寬的縫口,一股帶著深秋寒意的清風撲進車廂,接著,進來了一個身穿黑色外套的高個子女郎!

宋蓮萍顯然不曾料到警方為了重新給她扣上手拷而動用了那麼多警力,在九條線上的幾十趟列車上佈下了羅網。

李新成、焦明福藉著車廂外面映入的微弱星光注視著女賊,只見她擰亮鋼筆形袖珍手電,俯身檢查身邊的行李包。女賊距他們的埋伏點大約有5米,但是他們不敢貿然行動一一她身後便是車門,又是“飛賊”,稍稍驚動定會返身跳車而遁。專案組預先研究過擒捕方案:將大件笨重的行李放在門口處,使女賊無法下手,只好往裡移動。待她來到埋伏者面前時,刑警便可以下手了。

宋蓮萍行至距刑警2米處,突然駐足,一邊鼓動著鼻翼用勁呼吸,一面直起身子轉頭扭頸四下觀望。

焦明福忽然意識到不好:他們兩人都是“老槍”,列車離開太原到現在這近5個小時中,由於無聊,已經抽掉了一包多香菸。行李車沒有窗戶,這些香菸所產生的煙霧散發甚慢,留下了濃濃的氣味。

果然,宋蓮萍忽然將手電筒對準刑警埋伏的地方照來。事不宜遲,焦明福倏地擰亮了手電筒,兩支手槍對準女賊:“不許動!”

宋蓮萍幾乎在刑警發作的同時,扔下手電,側轉身子一個魚躍,眨眼間便出了車門。

兩個刑警也是身手不凡之輩,二話不說也跳下了飛馳的火車。但是,搜索許久也未發現女賊的影蹤。

經對女賊留下的手電筒鑑定,所遺指紋跟425次車上盜表案犯所遺的車票上的指紋完全一致。案犯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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