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西安交大書法系副教授楊曉萍:書法是實現人格提升的藝術形式!


楊曉萍,女,山東棗莊人,1979年出生,2002年畢業於西安交通大學中文系,在西安交大長期從事古代書論的教學、研究工作,古代書論積澱深厚,對書法藝術研究頗深。

楊曉萍師從名家鍾明善教授,深的老師真傳,書作功底深厚、秀雅多姿。在楊曉萍教授的一篇論文裡看到她對書法的理解,城市書畫小編覺得非常不錯。通過此圖集分享給大家。

自古以來,書法藝術就不只是一技之長,更是一種可以“進乎道”、實現人格提升的藝術形式。在傳統的書法評論與鑑賞中,書法家人品修養的高低常常被作為衡量書法藝術優劣的標準。“書聖”王羲之之所以被奉為神明,就是因為他的書法是“盡善盡美”的;顏真卿的書法也因人品的高尚而倍受推崇。


趙孟頫、王鐸的書法則因人品的瑕疵而大打折扣,誠如沙孟海所說:“歷來論藝事的,並注重到作者的品格,王鐸是明朝的閣臣,失身於清朝的,只這一個原因,已足減低他的作品的價值好幾成。……假使他也跟著這十五人中的幾人同時上了斷頭臺,他的聲價,自然還要隆重些。”

傳統書法評論中所指的道德品行本是對人的倫理道德的評價,對象是人這一行為主體,衡量的標準屬於倫理道德範疇,對書法藝術進行評價的對象是書法作品,衡量的標準屬於藝術範疇。二者本不是一回事,古代之所以被等同起來,是與中國封建社會“官本位”的價值導向、儒家思想及“書為心畫”,“書如其人”的觀念相關的。

近現代以來,隨著時代的變遷,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思想觀念的改觀,以及書法生存環境的重大變化,人們對傳統的倫理道德不再簡單地認同,而是更多批判甚至是逆反,與之相應,傳統書法理論中對於倫理價值的過度推崇以及以倫理價值作為評判書法藝術標準的現象也不斷遭到質疑與批判。


質疑與批判並不是一味的否定,也不是要消解其道德內涵,而應是通過探索其具體的作用及作用機制,辨析其中的謬誤與合理成分,從而更客觀、準確地定位,併發揮其在新時代的價值功效,實現新的建構。

強調書法的倫理價值有助於提升書法家的品行節操,發揮社會功用。雖然書法藝術在理論上也被賦予了同文學、禮樂一樣的載道教化作用,但實際上書法是“善既不達於政,而拙無損於治”,對於古代文人“外王”與“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抱負,對於社會事功並沒有直接的作用,其最直接與重要的價值在於對文人“內聖”、“修身”的自我提升。

作為書法家,尤其是著名的書法家,就會因公眾性而倍受關注,而他們的人品言行也勢必會對他們的崇拜者及周圍的人與社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不論是古代還是當代傑出的書法家,既要在書法藝術上有所成就,還應以自身的品行為大眾樹立榜樣,起到道德典範的作用。


融有書法家品行倫理的書法藝術更能夠潛移默化人心,淨化心靈,影響人的思想行為,燻育書法創作者、欣賞者的道德,提升書法創作者、欣賞者的審美情操和心理健康。文章節選自書法家楊曉萍:書法傳統倫理價值的當代建構。文字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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