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 解读:省长和“省委书记”由中央直接任命?真正的任命权在这里!

在我国,省长和书记是中央人大选。

解读:省长和“省委书记”由中央直接任命?真正的任命权在这里!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所以省长只能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不能由中央直接任命。

解读:省长和“省委书记”由中央直接任命?真正的任命权在这里!

因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所以省长归属国务院领导。因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同样每年召开一次,所以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省长产生人事变动,则由国务院任命人员代理行使省长职权,所以称为代省长。待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选举通过后,才能正式称为省长。

省委书记的任免程序: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合适人选,或由中央领导同志动议,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酝酿,并通过,中央直接发文任免。省委书记也可以有省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但必须于中央提名人选一致。

解读:省长和“省委书记”由中央直接任命?真正的任命权在这里!

省长的任免程序: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考察合适人选,或由中央领导同志动议,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酝酿,并通过,中央直接发文先任命其为省委副书记、省长提名人选。再由当地省委建议人大常委会先行任命为副省长、代理省长,等省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候追认选举。省长也可以省人大会议选举产生,但必须于中央提名人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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