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幹警學習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

為明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任務,確保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中各項指標落實到位,6月6日下午,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全局幹警學習最新調整的《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為開展具體工作奠定基礎,指明方向。

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組織幹警學習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

會上,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侯美中帶領全體幹警逐字逐句學習關於最高法院修訂後的基層法院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及其調整說明。結合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情況,圍繞四個方面逐項講解分析,對照指標,查找工作漏洞,著重強調三個核心指標,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辦理合格率不低於90%,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不低於90%,執行信訪的辦結率不低於90%。並就進一步落實調整後的“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進行安排部署。

會後,侯美中要求清豐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要堅持目標導向,認真學習,吃透調整後的“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對照指標要求,查漏補缺,補齊短板,用好用足執行強制措施,確保每一個執行案件的辦理均達到要求,以敢打必贏的決心和信心,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記者 張峰利 通訊員 範海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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