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松山區通報5起違規公務接待典型案例

松山區通報5起違規公務接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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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通报5起违规公务接待典型案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規範我區各單位公務接待行為,倡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現將5個單位違規公務接待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松山區文體廣電局違規公務接待問題。該單位2017年發生同城招待3次2389元,且招待費報銷憑證只有餐飲發票,沒有附原始菜單、接待清單和派出單位公函。該局財務股股長柴向東入賬把關不嚴,負直接責任,經2018年8月19日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對柴向東誡勉談話,對違規報銷的3次2389元公務接待支出,由該單位相關責任人承擔並予以收繳上交區財政。

2

赤峰經濟開發區松山區管委會(原北城辦)違規公務接待問題。該單位2017年發生飯店招待費4筆 2216元,入賬單據只有餐飲發票,沒有附原始菜單、接待清單和派出單位公函,經2018年8月19日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對該單位綜合部部長高帥誡勉談話,對分管領導朱建明批評教育,對原單位主要領導提醒談話。對違規報銷的4筆2216元公務接待支出,由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承擔並予以收繳上交區財政。

3

松山區教科局違規公務接待問題。該局2017年有11筆8581元招待費入賬只有餐飲發票,沒有附原始菜單、接待清單和派出單位公函,同時存在同城接待問題,經2018年8月19日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對該單位辦公室主任王國忠誡勉談話,對該局主要領導批評教育,對違規報銷的11筆8581元公務接待支出,由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承擔並予以收繳上交區財政。

4

松山區商貿物流城違規公務接待問題。該單位2017年有7筆4655元同城招待費入賬,且未附原始菜單、接待清單和派出單位公函。商貿物流城各部室分管領導於泓、宇文劍飛、孫家東、蔡雨農和鮑海對分管的部室發生的接待把關不嚴,經2018年8月19日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對商貿物流城上述5位分管領導誡勉談話,對違規報銷的7筆4655元公務接待支出,由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承擔並予以收繳上交區財政。

5

全寧街道辦事處違規公務接待問題。

該單位2017年有2筆1334元同城招待費入賬,且無派出單位公函。經2018年8月19日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對該單位分管接待工作的原黨工委副書記李鵬飛誡勉談話,對辦事處原主任批評教育,對違規報銷的2筆1334元公務接待支出,由該單位相關負責人承擔並予以收繳上交區財政。

整治公款吃喝,規範公務接待行為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內容,2013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2017年11月,松山區委、政府轉發了《赤峰市本級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對公務接待做了明確的要求。2017年3月,松山區紀委針對部分單位公務接待不規範的問題通報了典型案例;2017年5月,在區委辦組織的各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培訓會議上,區紀委派人就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了專題講解,時至今日,部分單位依然存在違規公務接待問題,說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還存在不到位問題。在此,再次明確紀律要求,公務接待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執行,在正規餐飲場所進行公務接待,必須保證餐飲發票、點餐小票、接待清單和接待公函“三單一函”齊全(單位食堂接待參照執行),其中接待清單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寫,並註明聯繫方式以備核實。今後,

凡公務接待支出缺少要件的,一律視為違規接待,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發生的接待費用一律由相關人員自行負責。

松山区通报5起违规公务接待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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