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4 復婚、再婚不許辦酒席,你怎麼看?

新聞背景

近日,貴州省鳳岡縣委辦公室、鳳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鳳岡縣規範操辦酒席管理辦法(試行)》。文件明確提出“

復婚不準操辦酒席;雙方均為再婚的不準操辦酒席”,文件還對當地群眾“婚喪嫁娶”中操辦酒席事宜作出了諸多限制。

《酒席管理辦法》一經發布便引發熱議。有人表示支持,認為鳳岡縣民間濫辦酒席風氣過重,可以有效制約。但也有人提出:“‘紅頭文件’來管民間辦酒,是不是管得也太寬了?”

政府:實地調研 根據群眾反饋制定《酒席管理辦法》

對此,鳳岡縣紀委的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該《辦法》出臺於今年1月24日,是有關部門根據當地群眾的反饋,以及當地人大、政協代表的提議而制定的。

為何要出臺《酒席管理辦法》?

鳳岡縣“濫辦酒席”的情況非常嚴重,“讓群眾很惱火”。在2013年,鳳岡縣就制定了限制辦酒的相關規定,當時“效果顯著”。《酒席管理辦法》就是在之前的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出臺的。

至於再婚、復婚不許辦酒的規定,該工作人員表示:“不少人用這種方式收禮金,這導致婚酒這塊氾濫。”

為什麼要以“紅頭文件”的形式把民間辦酒都強制管理?

鳳岡縣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在操辦酒席方面,受國家相關規定的嚴令限制,但管公職人員和黨員幹部的規定卻“管不到”民間。

鳳岡縣紀委工作人員:

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管理群眾操辦酒席的行為,所以濫辦酒席風氣的改變,需要我們(鳳岡縣)去做一些決策。

目前《酒席管理辦法》還只是試行,如果在試行過程中發現違背了群眾的利益,有關部門會對其中的事項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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