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 哈爾濱市道外區法打響“雷霆行動”第一槍

5月31日上午,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甘榮坤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部署大會上強調,要將“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為“法治建設年”活動的重點任務,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當日下午,隨著黑龍江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石時態一聲令下,全省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雷霆行動”正式啟動。

6月1日清晨,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率先採取行動,對一起不按照生效法律判決履行遷出義務的酒吧業主白某採取強制執行。

據道外區法院執行二庭庭長張美菊介紹,本次執行依據哈爾濱市道外區人民法院作出(2016)黑0104民初4674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白某從坐落於哈爾濱市道外區南極國際項目(社區底商)11號樓S05號、S06號商服內遷出,案件受理費被告白某承擔100元。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01民終2972號民事判決書,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申請執行人哈爾濱南極新城置業有限公司於2017年7月19日立案執行,道外區法院已依法向被執行人白某送達了責令履行指定行為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白某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白某未履行義務。

道外法院責令被執行人或其他房屋使用人在2017年9月10日前自行出,逾期不遷出的將依法強制執行。

2017年11月月23日,辦案人王宏偉、崔卯元到現場勘查,被執行人白宇和其同居的女友劉琳來到現場,劉琳情緒非常激動,突然自自己砸碎玻璃杯,拿玻璃杯碎片割腕自殘,並聲稱誰要讓我遷出就不活了,要點煤氣罐炸了整棟樓。隨後,辦案人和白某、劉某協商到法院來解決這個事情。白宇宇和劉琳於2017年11月27日到法院來劉琳宣稱對遷出有異議,要求申請執行人給補償250萬元,如果不給補償,就不同意遷出,法院如果強制遷讓,她就把房子點著了,而且說她有病不能受到刺激,還要去上訪。後經合議庭合議決定依據(2016)黑0104民初4674號民事判決書對被執行人白某強制遷出。

6月1日上午9時許,記者在現場看到,執行標的房產是一處名為“麻雀”的三層酒吧,訓練有素的執行法警短時間內將酒吧合圍。執行法官現場三次詢問被執行人白某是否願意配合執行,白某三次堅決回應“不配合、不同意!”的情況下,法官一聲號令,現場法警將白某及其女友控制,公證處工作人員順利進入現場進行錄像取證保全財物,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均得到了有力保障。

文章出處: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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