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去“北上廣”看病 不備案也能報銷啦

山西晚報訊(記者 武佳)12月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瞭解到,職工醫保異地就醫政策得到完善,12月1日起,參保人員未經備案在太原市以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為800元,住院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予以報銷。


  

過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因本省醫療條件所限,轉往外地診治,需按醫保部門規定辦理備案手續,才能享受相應醫保待遇。通常情況下,未經備案不予報銷。為便利群眾就醫,減輕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負擔,太原市醫保局聯合太原市財政局出臺新政策,把非急診未轉診未備案(簡稱非急未轉)異地就醫納入醫保報銷範圍。至此,參保職工無論是急診還是普通門診,是否辦理備案手續,有沒有辦理轉診,異地就醫住院費用都可按相關政策報銷。
  

據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參保職工異地就醫有四種報銷類別,分別為在異地突發急診住院報銷、異地備案人員在備案城市住院報銷、轉外就醫住院報銷、非急未轉異地住院報銷。前三種類型異地就醫報銷起付線均為三級醫院800元,二級醫院為500元,一級醫院300元,非急未轉異地住院報銷起付線統一為800元。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急診住院報銷比例統一為70%;異地備案人員在備案城市住院,在職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82%、86%、9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分別為91%、93%、95%;轉外就醫住院,報銷比例在職人員為77%、退休人員為89%。非急未轉異地住院,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50%給予報銷。


  

山西晚報記者瞭解到,太原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因病情複雜等原因,想要去異地住院治療,可以“說走就走”,治療結束後,把住院發票、費用匯總明細、出院證或診斷證明書、住院病歷複印件等資料交回醫保經辦機構,就可享受相關報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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