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鉛山交警提示:未滿16週歲禁止騎行共享電單車

3月底,“松果電單車”入駐了鉛山,運營半個月以來,確實有效滿足了鉛山市民短途出行需要,為市民提供了出行便利,受到了部分市民好評!

而同時,松果電單車騎行過程中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其中帶來的交通隱患引起了交警的擔憂。

常年在二中附近路段執勤的交警王俊濤指出:“中小學生騎行電單車現象非常普遍,帶來了極大的不安全因素。”

河口中隊餘音:“共享電單車隨意停放在道路上,有些甚至停放在馬路中央,影響了百姓的正常出行,尤其是出行高峰期,極易引發道路擁堵。”

河口中隊楊通:“我在執勤過程中看到共享電單車闖紅燈、逆行、違規載人的現象較為普遍。”

交警看在眼裡,急在心裡。


根據1999年制定的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單車最高車速應不大於每小時20公里,整體重量不超過40公斤。

根據《中國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白皮書》顯示,2016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累計完成產量3215萬輛,同比增長4.4%。另外,我國電動自行車的市場保有量已近2億臺。其中95%以上採用的是鉛酸電池。但看似龐大的鉛酸電池電動自行車群體,完全被鋰電自行車替代還需要考慮傳統鉛酸電池自行車的回收處理等一系列問題,實際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為了更好的推動共享電單車服務,致力於讓鉛山百姓享受更便捷、更安全的交通服務,4月13日,鉛山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一行來到了松果電單車運營部,就共享電單車的交通安全問題與企業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民警對電單車現狀進行了詳細瞭解,就下一步管理措施傾聽了企業負責人的介紹。

鉛山交警提示:未滿16週歲禁止騎行共享電單車

鉛山交警提示:未滿16週歲禁止騎行共享電單車


松果電單車的未來之路在哪裡?

安全是第一要務,無論駕駛的是何種車輛,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是基礎。不闖紅燈、不逆行、不違規帶人......這些都是駕駛共享電單車的基本準則。

未滿16週歲禁止騎行共享電單車。

電單車使用完畢後應當有序停放在道路兩旁,不得隨意停放。

平安駕駛才是未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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