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一把手被查,2縣區被取消“雲南省文明城市”資格

注意啦
雲南省文明城市有新變化!

德宏州盈江縣、德宏州隴川縣
楚雄州祿豐縣、文山州富寧縣
4個城市恢復雲南省文明城市稱號

保山市隆陽區、玉溪市峨山縣
2個城市取消雲南省文明城市稱號


近日,雲南省文明辦根據《雲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創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雲南省6個省級文明城市的動態管理情況進行了通報:


根據2019年複核測評結果,從2020年1月起,恢復盈江縣、隴川縣、祿豐縣、富寧縣4個城市雲南省文明城市稱號;


根據《管理辦法》中發生黨委政府一把手嚴重違紀或違法的城市予以取消省級文明城市稱號的規定,從2019年11月起取消保山市隆陽區文明城市稱號,從2019年12月起取消玉溪市峨山縣雲南省文明城市稱號。


文明城市 全省的示範


文明城市是指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能夠在全省發揮示範作用,經社會認可、有關部門評選,最終命名錶彰的城市。


文明城市稱號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


文明城市建設需久久為功


雲南省文明辦要求各省級文明城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堅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為人民的工作導向,牢固樹立“創建永遠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始終堅持重在建設、注重實效、久久為功的原則,常態長效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眾生活質量,努力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



新聞鏈接:


保山市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耿梅被查

(2019年10月15日)


黨委一把手被查,2縣區被取消“雲南省文明城市”資格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雲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耿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耿梅簡歷

  耿梅,女,雲南隆陽人,漢族,中共黨員,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入黨。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報社、保山地委活水雜誌社從事編輯工作;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傳部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理論科科長;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報社工作,歷任記者部主任、要聞部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縣水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縣婦聯主席;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寧縣委書記;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陽區委書記;2013年8月至今任保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玉溪市峨山縣委書記姜興林被查

(2019年11月7日)

  11月7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佈信息,雲南省玉溪市峨山縣委書記姜興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委一把手被查,2縣區被取消“雲南省文明城市”資格

網站截圖↑

姜興林簡歷

姜興林,男,漢族,1967年12月生,雲南安寧人,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

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陽宗海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尋甸縣委常委、副縣長;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市土地礦產開發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副董事長;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市土地礦產開發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玉溪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任華寧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2015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華寧縣委副書記、縣長;2017年11月至今,任峨山縣委書記。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雲南省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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