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G55二廣高速得勝口至大同段的亮馬臺隧道內,發生了兩起貨車追尾的交通事故。
第一起事故是兩輛結伴的貨車由於車距近,前車減速,後車避讓不及追尾前車,造成道路堵塞。
10分鐘後,第二起交通事故發生了:三輛結伴的貨車在繞行事故現場時,同樣因為車距不足發生追尾,第三車撞擊並推行第二車撞上第一輛裝載飼料的藍白色罐車。
(第一起事故的兩車,輕微車損)
(第二起事故中的三車)
兩起事故雖然沒有人員受傷,但車損和耽誤的時間卻造成了很大損失。
(追尾事故)
由於高速公路實施免費政策,復工復產期間,高速公路貨車流量激增,追尾交通事故時有發生,沒有保持足夠安全的行車距離是主要原因。
普法小貼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依據相關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於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前車距離可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於50米。同時,雨雪霧天、夜間、長下坡、隧道行車應加大與前車的車距。
交警提示:大家駕車行駛在高速公路,要打起精神,準確判斷,小心駕駛。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務必保持足夠安全的行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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