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審題,仍是要務
現在拿到手的資料中,部編小學四年級語文下冊習作7的主題是:我的“自畫像”。
通讀題目,不難發現,這個作文命題的要求很明確有兩點:
一、命題形式:全命題作文。
即以“我的‘自畫像’”為題寫作,並不需要學生另外擬題。
二、寫作內容及對象:一個是我,一個是老師“新班主任”。
也就是說,這篇文章的主要內容,應是把“我”介紹給“新班主任”認識,“讓他更好地瞭解我”,而不僅僅只是一篇單純的自我介紹的文章。
所以,在具體的寫作中,應該加上“希望老師認識我”“老師,我這樣介紹,你認識我了嗎”之類的內容。
目的意識得明確。
但是,從目前市面上出現的同步輔導書來看,編著者顯然沒有很好地注意這兩點。
這,自是值得後來者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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