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籍貫、祖籍、出生地,這些本來是常識,可有人經常混淆

籍貫中的秘密|您是哪裡人?可能有的人還真不知道


戶籍、籍貫、祖籍、出生地,這些本來是常識,可有人經常混淆

最近幾年,各地為了繁榮經濟,紛紛推出各種優惠政策來吸引人才,戶籍的逐漸放開就是其中之一。如今除了幾個大型城市,基本上全國大多城市都放寬了落戶政策,人們自由遷徙得到較大的恢復。

然而,得到某地的戶籍,並不代表是某地人。如果填寫過檔案或者申請一類,都會列明籍貫地和戶籍地,更詳細的戶籍簿上還有出生地一欄。生活當中,如果有人問:“您是哪裡人?”,估計一般人都知道,這是問自己的籍貫,而不是戶籍地或者出生地。

可是,由於以前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差別待遇,使得不少人以戶籍地取代籍貫,因而在回答別人的時候,往往以戶籍地答覆,比如“北京人”、“上海人”、“香港人”等,或者以大城市取代小縣城的說法,話語中似乎透露著高人一等的語氣。

也許人們日常交談沒什麼,不過是一種不自信的表現或者類似顯擺的誇耀;如果上升到學術研究和歷史考據上,這就是完全錯誤的,是和歷史傳統文化習慣和習俗相悖的。諸如研究某位歷史名人,不能因為其出生在某地或者生活在某地決定其歸屬,而是

嚴格地以其祖籍作為籍貫,這是古往今來約定成俗的傳記標準

戶籍、籍貫、祖籍、出生地,這些本來是常識,可有人經常混淆

那麼,關於籍貫是如何形成的呢?為何出生地和戶籍地都不能作為一個人的籍貫呢?下來我們就來簡單談談籍貫的起源,以及戶籍的歷史發展和演變。

籍貫源自於氏族制度,是人類血脈得以延續的維繫紐帶,也是人類得以生存保證的血緣反映。早在原始社會,人們以血緣為紐帶結合成氏族,群居生活,共同勞動和分享成果,便於抵抗野獸和外來入侵者,從而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

在母系社會人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只有血緣關係而沒有世代隸屬關係,因而不易區分。直到父系社會出現,人們開始有世代人倫關係,祖父子孫依序傳遞,姓氏誕生,這樣既可以追本溯源,又利於區分血緣遠近,從而推動人類倫理的產生。因而氏族制度是籍貫制度的最早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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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誕生後,從封建社會開始產生家天下的概念,社會上的一切都可以作為君王的私財,其中人口是最重要的財富體現。因為我國古代一直是農業社會,農業是最基本的經濟形式,而農業耕作需要大量人口,人們勞作除了滿足自己的供給,還要繳納稅賦以滿足統治者的需要,於是人口成為古代封建國家強盛的基礎和保證

同時,封建制的誕生,隨著分封諸侯地盤和領域,人口作為最主要的私有財富,自然被諸侯王國劃分。為了保證稅賦收入和國家強盛,諸侯國不但採取各種措施鼓勵人口增長,而且對人口的流動予以一定的限制,從而保證自己私有財產的不外流和不斷增值。於是開始對人口進行統計和區分,這就產生了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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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本義指的是登記造冊的簿書。《周禮·夏官司馬·大司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國之政職”,這裡就是說明周代大司馬的職責,依據全國的戶籍來施政,《孟子·萬章章句下》:“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意思是當時諸侯國害怕周王室頒佈的官爵俸祿等記載危害到自己的利益,於是把這些記載書冊都銷燬了。可見在周朝當時就已經對全國人口進行統計造冊。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不但對人口統計,而且還按照不同身份進行不同登記,如《管子·小匡》“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不可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亂。”,於是不同的身份用不同的簿書記載,後來“籍”逐漸分為演變成“籍口”(戶籍)、“籍戎”(編入軍籍)、

“籍地”(官宦門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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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最早指用繩子貫穿成串,比如《列子·周穆王第三》:“入水火,貫金石”,《周易·剝卦》:“貫魚以宮人寵”。後來詞義發生擴展,其中之一用“貫”來形容序列和順次以及人的祖籍地。比如《晉書·蔡謨傳》:“上亂聖朝貫魚之序,下違群士準平立論。”,《隋書·經籍志》:

“其無貫之人,不樂州縣編戶者,謂之浮浪人。”,唐代白居易的《新豐折臂翁》:“翁雲貫屬新豐縣,生逢聖代無征戰。”,後來有“貫序”(按順序排列)、貫系(籍貫世系)、貫址(籍貫和地址)等詞。

籍貫合在一起,大致最早見於三國魏晉時期,如《魏書·景穆十二王列傳》:“遙以諸胡先無籍貫,奸良莫辨,悉令造籍。”,指出胡人沒有登記造冊,不能區分良奸;《魏書·宦官列傳》:“石榮籍貫兵伍”,即其籍編于軍隊;《魏書·食貨志》:“自昔以來,諸州戶口,籍貫不實。”指出當時籍貫的漏洞。

隋唐以後,出現“貫籍”,並且籍貫和貫籍混用,一般來說貫籍指的是重新登記,而籍貫多指原有的祖籍地。如隋煬帝《答智顗遺旨書》:“又以僧末貫籍,許其出首。”;《舊唐書·楊炎傳》:“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邊將怙寵而諱,不以死申,

故其貫籍之名不除。”指戶籍;宋祁《孫僕射行狀》:“遷至汶上,樂其風土,遂貫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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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可以看出,在古代,籍貫主要和稅賦以及職業關聯較多,並且籍貫和出生地基本相同,因而籍貫就是祖籍地。然而,隨著朝代更迭,社會變遷,歷史上戰火不斷,並且各個時期經濟發展不同,於是產生了人口遷移,而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家國觀念,以孝治國,人們遷移後為了不忘祖先,思念故土,於是產生了

“祖籍”概念,以示懷念。

比如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爭霸以及爭奪人才,人口流動頻繁,有的到了其他國家開始定居,為了不忘祖先,因而後人以祖先的出生地和居住地作為身份地域的區別,為了表示和稅賦有關的籍貫區別,於是用祖籍地來說明。比如戰國諸子中,荀子趙國人,前往齊國;孟子鄒國人,遊歷齊、宋、滕、魏等國;墨子宋國人,遊歷諸國;韓非子是韓國人,在秦國重用等等。

再到以後朝代,人口流動更為頻繁,據統計,歷史上大規模的人口遷移就有六七次之多,大的方向多為從北向南,從富庶轉向荒漠,從而促進遷移地的繁榮。然而,故土難忘,故鄉縈懷,祖先永遠銘記於是出現納稅的貫籍地和祖籍地完全不同的現象,這是歷史原因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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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何會出現祖籍地和籍貫地相融合的情況呢?這同樣由於歷年戰火兵燹以及制度變遷。在南北朝時期產生的九品中正制,使得門閥制度崛起,於是修《族譜》、《氏族志》成為風尚,豪門大家勢力雄厚,以至於基本上掌握了朝廷大權。到了隋唐時期,為了打壓門閥士族,一則是重新編修《氏族志》、《姓氏錄》,收繳焚燬以前的族譜;再則是開科取士,從而門閥制度衰敗。再到後來宋元明清幾個朝代更迭,以前的家族族譜大多被毀,以至於後人只能憑記憶修撰,五代以上大多湮滅不可考(當然指的是大多數,並非個例)。

人口遷移雖然時有發生,可是大規模的遷移畢竟是少數,和整體固定在一個地域生活相比微不足道。從歷史上來看,我國人口整體相對比較穩定,人們習慣了在一個地方繁衍生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從而形成了獨特的生活習慣和語言特徵,於是,後人的後人逐漸以可以記述的祖先居住地為祖籍地,祖籍地和籍貫地在不發生遷移時,就會逐漸融合,因此後來逐漸二者所指相同,

而原有繳納稅賦的“籍貫”或“貫籍”逐漸用“戶籍”代替,而“籍貫”則專指祖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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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何來確定人們的“籍貫”?國家現有關於戶口登記的政策,就是依據歷史傳統以及習慣制訂的,《公安部公通字[1995]91號文件》規定:公民的籍貫應為本人出生時

祖父的居住地(戶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寫祖父去世時的戶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戶口的,填寫祖父應落常住戶口的地方;公民登記籍貫後,祖父又遷移戶口的,該公民的籍貫不再隨之更改。

從國家規定可以看出,籍貫其實就是祖居地或者原籍地,國家規定了三代,有的人填寫的時候可能會在朝上追溯一兩代,因而基本上是曾祖父的家鄉作為籍貫,相對比較寬鬆。而戶籍,多以長住工作地和生活地為準,因而,每個人的籍貫和戶籍地以及出生地有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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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如果談及每個人的籍貫,那麼指的是該人的祖籍地。如果談及現有戶籍或者身份證,則是以登記地為準。而出生地,我國和其他國家不同,基本上戶籍登記以父母戶籍地為準,因而對出生地沒有過多關注。而有的國家則規定,對出生在本國主權領域內的人,有自動擁有國籍的權利,於是如今不少明星富豪前去國外生子,以便獲取他國國籍,這是另說。

以上就是關於籍貫中的一點小常識,希望對您能有所脾益。另外也是對一些學者考據歷史提個建議,希望不要因為歷史名人曾經在某地生活,或者在某地出生,就以偏概全,盲目下定義。從這點來說,學術考據是嚴謹縝密的,而不是牽強附會的。

戶籍、籍貫、祖籍、出生地,這些本來是常識,可有人經常混淆

2020/2/29榆木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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