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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暨疫情期間

無錫市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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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出租車司機使用以欺騙消費者

為目的的出租汽車計價器案

無錫市計量測試院計量檢定人員在開展出租車計價器定期檢定過程中,發現一輛出租車上安裝有計量作弊裝置執法人員隨即趕赴現場進行檢查,當場對該出租車計價器及計量作弊裝置依法予以了拆除和取證,並立案調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調取了該車輛的運輸經營數據與GPS數據,並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對其案發前經營情況和數據逐筆進行了分析和比對。該出租車平均每日作弊九筆,每筆業務平均多向乘客計收10.3元。案發前計收金額超過20元504筆載客運營業務中實施作弊的有273筆,作弊概率54.2%。對273筆作弊業務的數據分析顯示,計價器總里程3912公里,實際總里程2830公里

,多計里程1082公里,多計比例為38.2%;計收總金額11423元,應收金額8604元,多計收金額2819元,多計收金額比例32.8%。執法部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沒收作弊裝置,沒收違法所得2819元,並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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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消費者在乘坐出租車時,可利用網上電子地圖查詢出行距離,若該距離與出租車計價器顯示距離差距過大,應查明緣由,同時保留好車票等消費憑證,及時維權。

草莓種植戶陳某銷售有毒草莓案

2019年1月,我市農業農村部門在進行風險性檢測時,發現草莓種植戶陳某種植的草莓、草莓植株及種植草莓的土壤中均含有高毒農藥“克百威”成分,並多次在我市向過往行人銷售不合格草莓。2019年1月,我市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進行立案偵查。經查,陳某於2018年10月在其種植草莓過程中,施用含有“克百威”成分的煙燻劑。2019年12月4日,經依法公開審理,我市人民法院當庭判決陳某按照其銷售草莓金額的十倍支付賠償金,並責令其在省級媒體上向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目前,有關部門已經依法對查獲的此批不合格草莓進行了無害化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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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在種植草莓等農副產品時,高毒農藥“克百威”是禁止使用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達到一定數額的,不但要受到經濟處罰,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平安普惠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宜興綠園路分公司侵害

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權案

2019年4月,宜興市市場監管局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平安普惠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宜興綠園路分公司在推銷貸款業務時,在未向消費者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也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從公開渠道收集7872名消費者個人信息,並利用這些個人信息撥打電話推銷貸款。現場查獲固定電話機若干部,客戶記錄本12本,話單25頁7名員工正在撥打消費者電話推銷貸款。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執法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權的行為做出罰款

19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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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消保條例》明確規定了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權屬於違法行為,未經消費者同意、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經營者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性推銷電話。消費者在遇到相關侵權行為時,應當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無錫青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刷單炒信案

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間,無錫青麥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本公司網站,組織37567名網絡刷手為國內知名網絡交易平臺內部分網店經銷的商品提供“刷單”和“炒信”服務,累計提供虛假交易服務1689207次(條),完成虛假商品交易金額2.87億元,支付刷單人員佣金1370萬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800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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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經營者在宣傳推廣商品和服務時,應實事求是、合法經營,珍惜自身信用。刷單炒信是違法行為,在影響經營者信譽的同時,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切莫觸碰法律底線。

惠山區玉祁香仁堂健康諮詢服務部

涉嫌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

食品經營活動、發佈違法廣告案

2019年,執法人員在對惠山區玉祁香仁堂健康諮詢服務部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在未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主要從事“香仁堂”品牌系列的食品、保健器械的銷售。當事人在店堂內利用照片、易拉寶、貼畫、鏡框圖、其店內牆面上張貼有各種涉及其產品醫療、保健功效的產品使用效果對比照片、宣傳冊、廣告牌以及各種榮譽牌,廣告宣傳標語中有提及其產品具有“清脂排毒、天然產品、美顏瘦身”等功效,並有標稱其產品具有“調節婦科炎症、治療老寒腿、防治風溼、增強性能力”等醫療效果。

當事人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擅自對外銷售“香仁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食品“香仁果”的廣告宣傳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惠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合計罰沒530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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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銷售食品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者在銷售食品、發佈廣告時,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江陰市新長江置業有限公司違反

明碼標價規定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案

2019年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江陰市新長江置業有限公司在提供房屋分割圖時,向舉報人收費80元人民幣,但僅出具收據未開發票且未提供其他相關收費的依據。執法部門隨即對當事人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向業主收取不動產登記費且未開具發票,累計收取341戶、總計27280元的費用。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處沒收違法所得19040元,並罰款2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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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消費者在繳付相關費用時應當注意保留付費憑證並索要發票,如發現經營者未“明碼標價”,可撥打12315舉報。

灌裝銷售假冒消毒液案

2020年2月5日,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孟某華正在加工消毒液。執法人員現場發現有已加工成品33箱、待裝空瓶28箱(每箱均為42瓶),另有裝有片劑的半成品250瓶,產品標籤一卷。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執法部門隨即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消毒液標籤標稱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及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等資質,生產用三氯速溶片為製劑的消毒液產品冒充用次氯酸納為製劑的消毒液,並標稱由山東省香寇日化有限公司製造,其以假充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執法部門依法對其處以以下處罰:1、沒收違法加工的成品消毒液

1386瓶、空瓶1426瓶、三氯速溶片1426片、產品標籤一卷;2、罰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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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生產者應當依照產品質量法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以假充真,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華洋宏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侵犯老年消費者案例

2019年,宜興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宜興華洋宏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涉嫌銷售不合格預包裝食品。經查,當事人以發放麵粉、雞蛋等小禮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參加其舉辦的銷售會,並通過上課宣傳推廣銷售其經營的產品“水解膠原蛋白粉”。讓廣大老年消費者誤以為商品具有保健功能,爭先恐後的高價購買。該“水解膠原蛋白粉”屬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或混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執法部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罰沒133522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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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要到信譽好、證照齊全、有固定經營場所的正規銷售場所購買,所購保健食品必須標註“保健食品”標識和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同時要警惕各種虛假宣傳、養生講座、免費旅遊等形式的推銷行為。

銷售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2月,梁溪區市場監管局在日常巡查時,發現無錫惠民中醫醫院銷售的標稱“3M”品牌9001V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口罩無法提供相應的發票及進貨手續,涉嫌假冒“3M”品牌,隨即開展調查。經查,疫情期間,由於口罩缺貨,當事人從1月30日起通過微信朋友圈購買了上述口罩,無正規發票及進貨手續。經“3M”公司辨認,當事人銷售的所謂的“3M”品牌口罩均為假冒“3M”註冊商標的產品,涉案經營額共計9620元

當事人在明知涉案口罩為假冒“3M”品牌的情況下仍然購進和銷售,構成銷售侵犯註冊商標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梁溪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處以90000元

罰款,並沒收450只侵權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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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消費者在購買防護用品時,應儘量選擇正規藥店、超市等,並留存相關購物憑證,發現製假售假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銷售假冒“星巴克”商品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初,鄧某城夥同張某建明知購入、持有的速溶咖啡為假冒“星巴克”、“STARBUCKS VIA”等註冊商標的商品,仍以每件

180餘元的價格,將21304件(規格為20盒*5條/盒,下同)假冒“星巴克”咖啡銷售給被告單位雙善食品(廈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銷售金額383萬餘元。該公司將其中19264件假冒“星巴克”咖啡銷售給全國18個省份的50餘家商戶,銷售金額共計724萬餘元。案發後,公安機關在該公司租賃的倉庫等處查獲待售假冒“星巴克”咖啡2040件

2019年9月10日,新吳區檢察院將兩案併案處理,並於9月26日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鄧某城、雙善食品(廈門)有限公司提起公訴。2019年12月18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雙善食品(廈門)有限公司罰金320萬元;判處鄧某城等5人五年至一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300萬元至10萬元

不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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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

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多、地域廣、金額大,當事人利用虛假授權文件,將假冒“星巴克”咖啡銷售到國內多家知名的大型商超;權利人美國星巴克公司亦高度關注。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配強專業辦案力量,引導偵查摧毀製假售假窩點,成功指控犯罪,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如遇消費糾紛

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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