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租客可以長期合作

本分的,人正直的, 不貪小便宜的, 不拖欠房租的, 出現小問題自己能解決不事事打擾房東的, 不養寵物的。

我個人覺得符合上述條件的這類租客可以長期合作,在談好大條件的情況下甚至租金可以看情況在一個合同期內不漲。甚至人不錯的在今年這種情況下適當少收一個月或者半個月也可以商量!

另一類就儘量避免放租,做夜場的, 舞小姐, 不務正業的 ,貪佔便宜的 ,不準時繳納房租的 ,經常叫困難的 , 這類租客如果已經租出去了建議合同一到就不要續租,如果沒有放出去寧願空著也別放給這類人住,以後麻煩不會少還對自己有極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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