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鳥”闖民宅“作案”被擒,民警獲悉身份果斷放飛

3月17日,一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長耳鴞,因闖入村民家中偷食信鴿被甘肅省小隴山林區森林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鳥贓並獲”。

“弄死了一隻信鴿,準備下嘴吃時,因動靜太大就被主人家發現了。”小隴山林區森林警方一位民警介紹說,17日凌晨,一隻大鳥竄進天水市麥積區峽口村一戶民宅樓頂,闖進該戶人家鴿子籠中後,獵殺籠中的鴿子並準備飽食。

當大鳥正準備吃啄死的信鴿時,被戶主劉先生髮現。大鳥見到生人飛逃時,因慌不擇路衝進樓頂的遮陰網,劉先生隨即連網帶鳥塞入鳥籠中。

劉先生說之前沒見過這種鳥,加之疫情期間森林公安的廣泛宣傳,他們知道野生動物都帶有病毒,不能隨意處置。天亮之後,劉先生打電話向小隴山林區森林公安局求助。

民警趕到“案發現場”後,發現“大鳥”是一隻成年的長耳鴞(別名長耳貓頭鷹),足足有4斤多重,翅展達1.5米,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民警遂將其帶到單位進行觀察,發現並無受傷且具備飛行能力後,便帶至天水市麥積區麥積山附近的林區內將其放歸大自然。

近年來,隨著甘肅省小隴山林區森林公安局不斷加大對野生動植物的宣傳保護力度,使群眾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意識明顯增強,野生動植物的數量和種群有了明顯增多,“關愛野生動植物、保護美好家園”已逐漸成為群眾意識常態。

在此,甘肅省森林公安局民警也呼籲廣大群眾:野生動物生活環境複雜,攜帶多種病毒,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運輸、飼養、食用和交易等行為,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涉嫌違法犯罪,而且會威脅野外種群的生存,並可能造成病毒傳播。所以,大家要管住嘴,禁止違法食用、經營野生動物。一定要意識到,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文丨掌上蘭州·蘭州晨報首席記者張鵬翔 通訊員胡廣業

視頻丨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 葉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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