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鹿:我有個很苦惱的事情,預感要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

羊:啥事。

鹿:我的老闆馬(對,我們的文章不屬於連續劇,鹿上一篇是老闆,這一篇是員工,身份會無死角切換)欠了我半年的工資,不止是我一個,所有員工的工資都拖欠。

羊:勞動仲裁去。免費。

鹿:但是公司其他的債權人把公司財產能查封的都查封了,訴訟一大堆,根本就資不抵債就差破產,我申請勞動仲裁也拿不到錢啊。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羊: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握手),聽你的意思,已經有打算怎麼做了是嗎。

鹿:我是公司財務,知道賬上有錢,我可以把公司的錢打到我的賬戶上。你說,額,這個~你知道我想怎麼辦吧。

羊:我覺得你完全可以這樣做。

鹿:真的嗎?我這樣沒有問題嗎難道?

羊:有問題。

鹿:那你還覺得我可以這樣對嗎。

羊:公司未經同意不給你發工資,他們這樣做有問題嗎,他們因為不能這樣做而沒有這樣做嗎。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鹿:嗯···

羊:他們不還是這樣做了嗎。

鹿:話是這麼說,但我不能因為公司犯錯,我也跟著犯錯啊,我的道德不允許我這樣做嗚嗚嗚。

羊:那我們就來看一看你有沒有錯。

你的公司不是國家的,不適用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規定。所以,可能會構成職務侵佔罪,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巨大或其他嚴重情節的。看看裡面的重要字眼。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利用職務便利

如果你是個銷售,不能在職務權限內接觸到財務文件、U盾之類的作案工具,只能在下班之後偷偷溜進公司,私自配了鑰匙打開了保險櫃,提前在出納電腦前面安裝了迷你攝像頭記錄下付款密碼,把公司賬戶上的錢轉入你的賬戶用於購買昂貴的榴蓮,這就不屬於利用職務便利啦。

但如果你是個財務,沒錯你就是個財務,本身就掌管著作案工具,不需要其他偷搶拐騙的手段,就可以瞞天過海地實現把公司賬戶上的錢轉入你的賬戶用於購買超甜的玫瓏蜜瓜,這就屬於利用職務便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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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

這個詞看起來很普通是不是。但如果我們想一想這個罪名,或者說犯罪,或者說違法,或者說追究某人責任,即法律在判定這些事情是否成立的時候,思考的出發點是什麼。於我而言,是:

這個人是不是有錯。

這或許跟“非法”字面上的意思不一樣。非法,就是沒有按照法律麼。就像你說的,我不能因為別人對我犯錯,我就有權利對別人犯錯。但這句話成立的前題,是我們現在做的事情的確是錯的。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說回你這件事,公司欠你的工資,你能通過什麼“合法”途徑取得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遙遙無期地等著前面一輪又一輪有錢有勢的債權人把公司剩餘財產壓榨乾淨,妄想著他們留給你一絲殘羹剩飯嗎(很可能啥都沒了)。

鹿:那我也可以跟他們一樣,去起訴也申請保全唄(小聲)

羊:那你這樣做了嗎(冷眼)。為什麼沒這樣做,可能因為:

本著忠實原則,你不想給單位雪上加霜;

本著職場交往原則,你起訴公司要求支付工資,還不辭職賴在這裡,以後要怎麼繼續跟公司其他人相處。

本著阿Q精神原則,現在經濟大環境不行,好多公司都欠工資呢,公司抗一抗就過去了,到時候就會發工資了,不斷地一次又一次給自己希望,一次又一次給公司機會。

結果呢!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這個時候,一個絕佳的時機擺在你的面前。公司一個隱蔽賬戶有了幾萬塊的回款,剛好夠付你這幾個月的工資。你心動了,但你的道德阻攔你這麼做。怎麼辦?

如果我是你,我會把我應得的工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地從公司拿出來,然後把這件事告訴老闆,然後辭職。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這個時候,你的老闆可能會痛斥你喪心病狂,不遵守公司財務審批制度私自發放工資,不與公司一條心一同渡過這次難關,無視國家法律法規非法佔有公司錢財,卑鄙!

這個時候,你也可以對你的老闆說,咱兄弟倆比比是誰先違法的!公司前幾年賺的多的時候你多給我一毛錢了嗎!現在你無視勞動法拖欠我工資這麼久,還有什麼臉讓我與公司共度什麼難關!哪怕我不把這筆錢給自己,我前腳去起訴後腳就讓法院保全這個賬戶,你這筆錢還是我的!就算我去申請公司破產,排在第一順位拿到錢的也是員工工資,連國家要拿走的稅收款項都排在工資之外,國家都讓我先拿了,你還在這裡跟我BB啥!說我沒有遵守公司財務審批制度私自發放工資,法律你都不遵守,我還遵守什麼公司制度?啥漂亮話都讓你說了,你咋不找個鏡子看看自己啥樣兒呢!虛偽!

你違法在先,你本來就欠我的錢,我用你的錢拿來還我的錢,沒問題。

如果老闆真的對欠付員工工資感到抱歉,我相信你就可以真心的對他說出:我雖然有點不地道,但也請你理解我的難處,就像我理解你沒辦法先給我發工資一樣。

職務侵佔-我能擅自用公司的錢,把公司欠薪給自己結清嗎

鹿:你好像很激動啊,曾經遭遇過什麼嗎。

羊:沒有,我只是看不慣現在有些人隨時都站在道德制高點居高臨下地指點別人這不能做那不能做的矯情樣子。當然很多人可能覺得不能這樣做,OK的,每個人價值觀不一樣,但自己的權利一定要自己先維護起來,這是意識問題,也是法律提倡的。

看看為啥有訴訟時效,你給那些債權人說,哎呀你看債務人多可憐,給他幾年時間他就緩過來了嘛,你錢這麼多沒關係的啦。一個不好意思起訴,好麼,超過訴訟時效了。

就算後來想清楚二五六,起訴去了法院都不進入實體審理就被駁回了(被告明確提出本案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情況下)。法律都“要求”你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你還顧慮什麼。

鹿:你這麼表達,會不會不安全。

羊:唉,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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