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酒醒“隔夜酒”照樣遭起

3月17日14時許,德陽交警直屬一大隊秩序二中隊接到122指揮中心派警:“泰山北路二段發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請到現場處置。”

睡醒≠酒醒“隔夜酒”照樣遭起

接到警情後,警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勘查,並將雙方當事人帶往轄區中隊處理。民警在與當事人任某交談時聞到其身上隱約散發出酒氣,於是立即對任某現場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任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8.4mg/100ml,已構成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

睡醒≠酒醒“隔夜酒”照樣遭起

睡醒≠酒醒“隔夜酒”照樣遭起

任某認為,自己頭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酒勁過後開車肯定就沒事了。民警向任某詳細講解了隔夜酒駕的成因及危害,對任某進行了嚴肅的批評,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任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1900元罰款。

四川公安交警和觀觀提醒廣大駕駛員:不要“輕視”隔夜酒,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根據個人體質和酒精攝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別,不能一概而論。如果駕駛員第二天要開車,前一天晚上喝酒就須適度,並保證充分的睡眠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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