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的區別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有什麼區別?表面上看起來區別不大,其實區別還是比較大的,各有各的優勢,下面根據我的經驗,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的區別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第一,2020年12月辦理退休,是按照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基礎養老金。

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是按照2019年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基礎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按照退休前上一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工資相加後,除以2後得出的平均值,按照每繳費一年發給1%的基礎養老金。由於2020年12月份的養老金計算採用的的是2019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肯定要低於2020年的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從個人賬戶養老金來看,雖然只多了一個月的繳費年限,但是個人賬戶多了一個月的個人繳費,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多了一個月資金記賬利息,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也許要多一點。

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的區別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第二,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是按照2020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基礎養老金。

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雖然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沒有統計出來,一般是要到2021年6月份才能統計出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所以2021年1月在計算養老金時,基本上是預發金額,養老金和2020年12月辦理退休時的差別不大,但是待2021年7月左右,需要對預發的養老金進行正式的計算。由於2021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常理要高於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所以重新計算後的養老金水平要高於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的養老金,至於高多少,要具體根據職工月平均工資的高低才能確定。正式計算後,到了7月份左右多退少補,如果正式計算的結果高於預發的金額,在正式發放養老金時一併進行補發,如果比預發時少了的,也就在7月份左右扣回。

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的區別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第三,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的,可以多一次養老金調整的機會。

按照這幾年養老金調整的原則,參加養老金調整的範圍一般都是在上一年度12月底之前辦理退休的人員。也就是說,在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可以在2021年享受國家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調整的比例為5%,通過調整以後,養老金可能比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更為划算,或者和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在2021年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調整的時間必須是到2022年才能參加調整。

2020年12月份與2021年1月份退休養老金的區別體現在這幾個方面

綜上所述,2020年12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和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相比各有優勢。2020年12月份辦理的人員雖然在辦理退休時養老金要低一點,但是通過2021年參加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以後,有可能高於或是和2021年1月份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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