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代的“法律顧問”

三、後疫情時代,如何更有效的應對公共安全、金融危機等“黑天鵝”事件,企業及企業家需要重新評估“安全”的概念和“安全”在企業的位置,顧問律師也應當重新定義“法律風險”的內涵和外延。

新冠疫情對企業的負面影響,有的是階段性的,有的是長久的。但有的企業卻在此次疫情中,不僅沒有受到影響,還逆勢增長。這不僅包括本來就受疫情影響不大的互聯網等新興企業,還包括一些本來應該受疫情影響很大,但仍然可以做到逆勢突圍、繼續保持高增長的傳統企業,比如平安公司。對平安的印象,更多是平安保險。但實際上,平安很早就開始了大醫療健康、綜合金融、車輛服務、房產服務、智慧城市的全生態化的佈局,以及完成了上述領域與互聯網的全面對接。

說到底,還是因為平安公司有“危機”意識,所以提前進行了“預防”,在此次疫情中,繼續保持銷售利潤的高增長。

前幾天拜讀了後藤俊夫的《工匠精神》,書中記載的日本個別企業已經長達1000年的“壽命”。研究表明“長壽”企業,至少要成功躲避人事風險、業務風險、不可抗力風險、倫理風險才有可能長久的持續下去。而一切風險最後的結果和表現形式就是法律風險。

持續發展和風險管理儼然就像是企業前進的兩隻翅膀,持續發展決定企業飛的快不快,而風險管理決定企業飛的遠不遠。

如果說企業的合規管理像一座金字塔。對於最基礎最根本的企業生命、自由結構性安全,就需要刑事合規管理;對於中間層的企業財產安全管理,就需要民事和行政合規管理;對於最頂端最高級的財富創造安全,就需要完善商事合規管理。

法律顧問本來就能間接為企業創造利潤和價值,小到通過律師函、訴訟、仲裁為企業收回欠款,大到以中立者的角度洞察企業漏洞,為企業發展決策提供合理化建議。

萬丈高樓平地起,安全發展永遠是企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隨著依法治國和依法治企的深入,法律風險合規管理一定會成為企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伏案沉思,我回憶起這幾種聲音:

“就是讓律師來擺平事情的,如果解決不了問題,那律師的價值就不大”

“不要以為自己看了幾本法律書籍,背了幾個法律條款,就可以和專業的律師切磋開庭技巧和能力,那是他們的飯碗,是多年積累的一種職業敏感,你比不過”

“律師如果僅僅能處理常規的法律問題,那頂多算是合格。能處理突發事件和處理非常規案件,才能體現律師的專業和水平”

“我從來沒有想過,企業傳承的問題,我只想讓律師應付企業的眼前問題就行”

“企業沒有其他風險,律師幫我們把好合同關就行”

“公司欠款幾年要不回來,但一封律師函就要回來了,沒覺得律師付出什麼,但又不得不服”

“別告訴我法律風險,我只想知道怎麼辦”

“我們希望律師能參與企業的決策過程,而不只是被動的應付法律問題”

......

這些聲音難免對律師的作用和認識都有一些偏頗,因為每個人都有其所處的環境和立場。然而這些聲音又是那麼的接地氣,那麼的真實,這恰恰就是我們律師需要面對的真實的市場環境,我們無法選擇職業的大環境,但是可以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以不變應萬變。

想做好一名出色的法律顧問談何容易,疫情期間,我三省吾身,謹以此文告誡和激勵自己,道阻且長,但行則將至。


後疫情時代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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