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永不“退休”


範胲清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原紅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張承彥向國家公職人員行賄一案,經長沙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張承彥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而其行賄的主要對象就是原省國土廳副巡視員曾令亮。2019年3月,退休5年多的曾令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3月24日紅網)

曾令亮歷任長沙市民政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局長,2000年6月起相繼任長沙市國土局局長、黨委書記,長沙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省國土資源廳助理巡視員、副巡視員。2013年10月退休。可退休5年多的曾令亮沒能有滋有味享受幸福的晚年,他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黨紀國法懲處。

曾令亮的落馬似乎有些“意外”。2017年,監察機關在查辦李遠金受賄案中發現被告人張承彥向李遠金行賄的犯罪線索。到案後,張承彥如實供述了其向長沙市國土資源局原總規劃師、長沙市土地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李遠金行賄的犯罪事實,並供述了其向曾令亮行賄的犯罪事實。自此,退休5年的曾令亮涉嫌受賄的違紀違法行為被暴露。

為能在工程承攬、結算過程中謀取不正當利益,張承彥先後向曾令亮和李遠金行賄,共計176.8693萬元。曾令亮還“以權謀房”,2007年他看中了長沙市匯富中心的門面,通知張承彥付款、籤合同、辦手續,並代為打理門面相關事宜。張承彥取其現金60萬元購買門面送給曾,並開設銀行卡,曾及家人則通過該銀行卡收取租金。2011年,曾令亮再一次“念起生意經”,曾令亮在購買長沙市嶽麓區望嶽街道辦事處誠興園小區16棟門面時,安排張承彥支付該門面購買款和稅費共計人民幣55.2693萬元。

其實,曾令亮的落馬又不“意外”,因為他收受錢物的證據如“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雖然他因退休而退出了權力,但貪腐的痕跡則無法消褪。因此,他的落馬也是意料之中的大概率之事。

大權在握時“吃相難看”,這就註定會讓自己落下“病根”,不知曾令亮是否明白這一道理?如今的他“退而不安”,不得不面對黨紀國法的懲處,為曾經的瘋狂“貪吃”付出沉重的代價。這是何苦呢?(範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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