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件

磁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件

磁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件

近日,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

據瞭解,2018年7 月2 日,磁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磁縣國家稅務局移送的磁縣某貿易公司涉嫌逃稅的相關材料後,立即予以受理並進行調查。辦案人員對移送的案件材料進行了認真複核,對該公司的會計人員及具體辦稅人員進行了詢問,對該公司資金往來情況和財務狀況進行了審核,對有關稅務機關進行了走訪並調取了相關材料。

經大量工作證實,該貿易有限公司在法人王某的指使下進行虛假的增值稅抵扣申報,從2015年12 月至2016年5 月間,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取得山西省懷仁縣某煤炭銷售公司的增值稅發票23份,取得山西省陽泉某煤炭銷售公司增值稅發票23份,全部進行納稅申報並抵扣進項稅款,共計虛假抵扣金額770581.93餘元。此46 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後被山西省稅務機關認定全部為虛開發票。在此情況下,磁縣國家稅務局對該貿易有限公司涉稅情況進行了查處,經審核認定該公司上述行為為偷稅,經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並經多次催繳後拒不繳納稅款,涉嫌逃稅。

磁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件

在取得充分的證據後,磁縣公安局於2018年7月11日對該貿易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男,漢族)涉嫌逃稅案進行立案偵查。在強大的法律壓力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於2020年3月27日被我局抓獲,其對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成功告破。

磁縣公安局成功偵破一起逃稅案件

目前,該案在正進一步審理之中。

以案說法 警方提示

千萬不能接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買票)抵扣,也不能虛開增值稅發票(賣票)賺錢。大部分企業接受虛開增值稅發票包括3種情形:

1、向甲方購物,通過甲方介紹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開具的發票;(接受第三方開票)

2、購買甲商品,開具乙商品的發票;(改變商品名稱開票)

3、沒有購物,直接買發票。(完全虛開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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