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經開區擬調整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涉及13個居民委員會總體或上漲2.05%

昆明經開區擬調整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 涉及13個居民委員會總體或上漲2.05%

昆明信息港訊 (昆明日報 記者吳潔) 3月26日,昆明經開區召開了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聽證會。結合當前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土地供求關係、城鄉和社會保障制度等情況的發展變化,昆明經開區擬適度提高現有徵地補償,以2019年1月1日為新的測算時點,修訂區片綜合地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條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重新公佈一次”。在雲南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部署和昆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指導下,昆明經開區於2020年1月初全面啟動轄區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測算工作。

根據擬調整方案,原區域編號為“官渡區Ⅱ”和“呈貢區Ⅱ”的區片將合併為“經開區Ⅰ”,涉及昆明經開區託管阿拉街道辦事處清水社區居民委員會、阿拉社區居民委員會、石壩社區居民委員會、普照社區居民委員會、海子社區居民委員會、高坡社區居民委員會;洛羊街道辦事處大新冊居民委員會、小新冊居民委員會、大沖居民委員會、倪家營居民委員會、小洛羊居民委員會、大洛羊居民委員會、黃土坡居民委員會。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擬統一為186780元/畝。區片綜合地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不包括被徵收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涉及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擬調整範圍現行徵地補償標準是以2012年12月31日為時點修訂的,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按新的時點調整後,與2015年徵地補償標準相比,經開區調整後的區片綜合地價總體上漲2.05%。其中,與上一輪官渡區Ⅱ保持不變,與呈貢區Ⅱ相比上漲3.77%,補償標準有一定提高。

聽證代表呈貢區政協委員丁學政認為,按照當前昆明總體發展情況以及經開區周邊地價情況,此次擬調整的幅度在合理範圍。聽證代表雲南曲直律師事務所胡圳認為,這樣的調整可以保障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昆明經開區將彙總聽證會意見,進一步完善調整方案後上報市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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