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外戀,就是婚姻關係中的一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情愛與性關係的行為。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這種現象屢見不鮮,而且還有日益增長之勢。婚外戀問題不僅直接關係著家庭中婚姻關係的穩定,也直接影響著社會整體的文化道德觀念。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對於婚外性行為的評價,人們較為一致地把它當作一種不道德行為而予以譴責。從理論上講,真正的愛情只能發生在一對異性之間,而不可能同時存在於一個人與兩個異性之間。如果夫妻間一方與婚外的異性發生愛情關係,其結果必然是降低對配偶的情愛與性愛,或乾脆排斥配偶對自己的愛情。因此,無論是婚外性行為還是精神戀,無論是暫時的還是長期的,對配偶的傷害和對家庭穩定的破壞作用都是一樣的。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性格內向的汪燕是個賢妻良母,有個樣和幸福的家庭。她一直以為自己和性格互補的老公能攜手走完一生的路,因此她心甘情願做了他身後的女人。然而,她沒有想到,她的賢惠和付出並未能守住老公的心,他還是和一個年輕的未婚女孩走到了一起。當知道真相的汪燕跟老公討說法的時候,他卻左右為難。汪燕不禁喟嘆—一老公,你的責任心究竟要給誰?

後來,那個女孩懷孕了,老公提出和她離婚,汪燕拒絕了,她捨不得離婚。後來那個女孩把孩子做了,但之後,老公卻依然跟那個女孩在一起,並且很少回家了。

一個完整的家庭就這樣支離破碎了。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外戀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當然存在著產生這種社會現象的生理與心理基礎。婚外戀一般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外性行為;另一種是沒有性行為關係,只存在著一種“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如果從時間上分,婚外戀既有短暫的,也有長期的。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姻的感情基礎不牢是產生婚外戀的首要原因。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們對生活需求觀念的更新以及價值觀的改變,意識中的那種對婚姻生活的不滿足感越來越強烈地表現出來。於是,原先維繫男女之間愛情的鏈條斷裂並導致了情感逐步淡化。這時,如果對夫妻雙方的關係不能進行有效的調適,不能重建並更新夫妻間的愛情,雙方或一方就可能產生移情別戀的動機。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遇到合適的異性,就很自然地會導致婚外戀。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的需要滿足與否直接影響著人際關係的形成和發展。需要得到滿足,對人際關係就起著增強的作用;反之,就會削弱人際關係;需要若長期得不到完全滿足,就會使人際關係疏遠或中止。夫妻間愛情的發展同樣遵循這一規律,夫妻中任何一方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需要長期得不到滿足,都有可能導致夫妻間心理上的隔閡,甚至使感情發生轉移。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婚外戀問題作為人類兩性間的關係問題,當然有其生理的依據,但更主要的是一種性心理行為。從社會的角度來講,婚外戀對婚姻體制構成了嚴重的威脅,具有明顯的反道德性質。


心理學家發現,孤獨感常是促成外遇產生的主要原因。一個人要是沒有人與他分享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孤獨感便會油然而生。如果夫妻間缺乏親切友好的感情交流一方或雙方便會感到孤獨,以致產生婚外戀。

夫妻間性生活不只是一種宣洩和生理需要的滿足,主要還是維持夫妻感情的紐帶。它不應僅僅是肉體的交合,還應伴隨有情感的交流。如果在性生活中缺乏感情的分享有一方就會感到孤獨和寂寞。人的感情就像一座火山一樣,不會永遠沉寂,總會有爆發的一天。而一旦爆發,就會產生一種巨大的破壞力量。很多有婚外戀和外遇的人坦然地承認,與他們發生性關係的人要比他們的配偶有更大的吸引力。

婚姻的“頭號殺手”——婚外戀


由於單調造成的厭倦是造成情變的主要禍因。結婚幾年後,生活的熱情開始冷卻如果夫妻雙方不能探索、尋找出新的、更令人滿意的生活方式的話,則在這平淡無奇的背後就會孕育著人的好奇心的總爆發,不甘寂寞的人便會尋找能夠重新彈奏起交響樂的另一根琴絃。


夫妻間的爭吵固然難免,但如果爭吵太多,即所謂的“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的話,就會使配偶的感情遭到過多的傷害而產生隔閡和更大的心理矛盾衝突。當一方因飽受傷害而達到忍無可忍的程度時,其對夫妻生活就會產生厭倦,進而喪失與配偶一起生活的信心。


一些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婚外戀之所以呈增長的趨勢,根本的原因還在於缺乏真正的離婚自由。當今社會對離婚的觀念還是相當陳舊和落後的,一些已經“死亡”或應該死亡”的婚姻,由於受到來自社會各個方面包括工作單位、家人、司法機關、親朋等的干預,以及當事人子女、經濟等原因的影響,當事人會因離婚代價太大而卻步。這樣婚外戀就悄悄地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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