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同志呀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供參考。
找工作就像談戀愛一樣,工作也一樣,不同的情況,不同感受,結果也不一樣,有以下四種情況,看你屬於哪種情況:
1、第一種情況:選擇你喜歡的人在一起,你喜歡的人或工作,你會加倍的珍惜和愛護,因為得來不易。
2、第二種情況:選擇喜歡你的人在一起,喜歡你的人或工作,是別人珍惜和愛護你,你會有成就和自豪感。
3、第三種情況:沒有辦法才在一起,勉強的過著,都對對方不滿意。
4、第四種情況:走投無路了才選擇,根本不愛地方,各自有著自己的算盤,甚至時不時出軌。
如果情況屬於第三或第四種,建議選擇心儀的公司,自己才有幹勁,自己感覺很快樂,也會珍惜,對自己的發展更有好處。
HR墨田農夫
如果確實是收到了心儀公司的offer,聯繫綜合考量以下幾點1.個人興趣 2.上升空間3.主管配合度4.公司文化5.綜合待遇。至於剛入職一個月就跳槽,這個不是問題,不喜歡現在這個職位,長期勉強下去對你和用人單位來說都一樣得不償失,就像戀愛,長痛不如短痛。
StephenLu
這個要這麼看啊,建議你還是去心儀的公司,但是如果這邊公司已經跟你簽了勞動協議,你最好按照勞動協議跟公司提出辭職,另外如果是試用期的話應該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