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了“身份证”

4月1日下午,市大气办举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授牌启动仪式,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玉清将编号为“3-CLY00001”的首张环保标牌交到市政管理处工作人员手上。这标志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登记挂牌和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2019年初,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委联合出台了《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工程机械设备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也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为此,我市正式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要求全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今后,每一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拥有包括环保标牌与信息采集卡在内的唯一环保编码,等于给其注册了‘身份证’。”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标牌就像机动车的“牌照”;环保信息采集卡则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信息,就像机动车的“行驶证”,需随车携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环保标牌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各机械所有企业或个人应及时“环保号码标识”张贴在机械尾端,并妥善保管“环保信息采集卡”和“环保信息采集表”,以备后期查验,确保实现“一机一码”。

通过这一举措,我市还将同时建立工程机械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推进工程机械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安装;进入重点管控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三阶段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出的将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过程进行监控,部署落实编码登记、监督抽测、联合执法、排放检验、标识管理、治理淘汰、油品整治等一系列举措,切实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排放,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刘金明 胡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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