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溺愛”之下,流量明星的歌曲,真的就不能聽嗎?

現在有了網絡,而且有了直播模式以後,明星和網紅都明白一個道理,自己的產品不用向大眾傳播,原來的模式效率太低,只要像粉絲表演就行了,大部分人看了都是不給錢的,白看。而粉絲不一樣,能直接產生效益,所以以後像那種大眾偶像只怕越來越少,飯圈內的喜歡的不得了,飯圈外的只怕名字都沒聽過。

粉絲“溺愛”之下,流量明星的歌曲,真的就不能聽嗎?


我父母喜歡騰格爾,李谷一,鄧麗君這種曲風。後來周杰倫開闢了快的曲風,剛開始受到謾罵,很多人不能理解,後來80後接受了,周杰倫,許嵩,陳奕迅這一批,喜歡把故事和生活融入歌詞,讓人產生共鳴,但是60後還是很多不喜歡聽的。現在周董很多粉絲都是工作群體,追星群體是95後,而當今由於互聯網太過發達,歌真的太多了,像杰倫需要細品的歌根本就搞不出來,現在就是洗腦為主題,聽一遍抓不住你的心就沒了,根本不會聽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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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好的歌,無非就是傳唱度高,只要喜歡,大眾認可就行了,就像以前民族美聲看不起流行歌一樣的道理。在我看來沒有誰比較高級誰比較專業就應當要比別的歌手受歡迎,排名應該在前,這種說法恐怕站不住腳,音樂是一種欣賞也是一種主觀感受,就像有的人喜辣有的人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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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歌看劇對於大眾本就是一種消遣方式,聽的人看的人喜歡就行開心就好不是嗎。再說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樣子,有些“德高望重”的前輩本身對於帶著“流量”標籤的新人們都有偏見,就像肖戰說的,人心這東西一旦認定了就很難改變,所以,做自己就好,簡單點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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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問題歸根結底都是利益問題。如何在激烈競爭下存活並越過越好?市場已經給出了答案。如果僅有藝術性一個標準,那就會催生大量藝術家。但娛樂圈從來都是名利場,藝術不過是用來維持逼格的面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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