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被佔用,沒有任何文件,補償也沒落實,這是違法行為嗎

“去年我們村裡的房屋、土地被大量的佔用了,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任何的文件,而且補償方面也沒有著落,現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出現,也不能隨便走動,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啊“?近日,一位當事人非常焦急的向謝律師諮詢說。

實踐中,許多徵收方為了趕工程,簡化徵收程序,在沒有貼出徵收公告以及安置補償方案公告、獲得徵地批文的情況下,就實施具體徵收工作,侵害被徵收人合法權益。類似於這樣的案件非常的多,此前謝律師辦理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房屋、土地被佔用,沒有任何文件,補償也沒落實,這是違法行為嗎

2013年以來,徐先生所在的村莊開始進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相關工作,將土地統一規劃建社區,讓村民都搬遷單元樓里居住。但是,在項目推進過程中,徐先生始終沒有見到與此次增減掛鉤項目有關的文件,這讓徐先生對此次增減掛鉤工作產生了疑問,雖然徐先生不懂得法律,但是這麼大的事情,無論如何都應該要有書面的文件材料才對。

前思後想,徐先生為了不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委託了專門做徵地拆遷的謝律師。謝律師經過商討之後決定先向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開此次“增減掛鉤”的相關文件。在收到相關部門的答覆之後,謝律師發現,此次“增減掛鉤”項目存在嚴重的違法佔地、未批先佔的行為。

隨後謝律師經過一系列的維權程序,最終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

違法佔地、未批先佔是赤裸裸“先上車、後買票”的違法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4條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房屋、土地被佔用,沒有任何文件,補償也沒落實,這是違法行為嗎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簡單來說,就是隻有獲取了相關文件,才能正式的進入實施階段。不過實踐中沒有獲取徵地批覆就開始動工佔地、強制拆除被徵收人房屋的情況是履見不鮮,這無疑是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表現。

那麼違法佔地、未批先佔會如何處罰呢?

針對違法佔地、強行佔地的情況,2018年相關部門就下發了《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在此規定明確,對涉嫌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對發現的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制止,責令限期改正;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檢察機關移送案件有關材料等等。

另外,除了未批先佔之外,被徵收人還要注意拆分審批。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的第(二)項,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批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下放土地審批權。嚴禁規避法定審批權限,將單個建設項目用地拆分審批。針對拆大改小式的審批方式,被徵收人不要覺得只是進行了拆分審批而已,其實這也是違法徵收的表現形式,被徵收人一定要注意。

房屋、土地被佔用,沒有任何文件,補償也沒落實,這是違法行為嗎

依法徵地,陽光徵地,才能進一步的促進徵收工作,才能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在徵收過程中對徵收程序存在疑問,或是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切身利益。

另外謝律師也提醒大家,雖然現在還處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時期,許多當事人也因疫情不能來所與我們的律師當面溝通問題,但是可以以視頻、微信的方式與謝律師溝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徵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相關問題,可以私信聯繫我,提供免費諮詢!點擊文章尾部“瞭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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