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動產權證的使用期限是空白的?

不動產權證可以有效保護我們的自身權益,尤其在進行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時,它是一個重要的憑證。不過,有不少朋友發現,

不動產權證上的使用期限是空白的,是怎麼回事呢?


為什麼不動產權證的使用期限是空白的?


為什麼不動產權證的使用期限是空白的?

這是因為土地上有房屋、構築物的,由於房屋所有權無使用期限,因此只填寫土地出讓合同中記載的土地使用權起止日期,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海域上有構(建)築物的,則只填寫海域使用權的起止日期,如“海域使用權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而土地所有權、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宅基地使用權等未明確權利期限的,則不進行填寫。


為什麼不動產權證的使用期限是空白的?


什麼是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登記範圍如下:

1、住宅房產

住宅是人們居住的房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房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家可以瞭解人們的居不動產登記住條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對國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導作用。

2、商業房產

指不是用來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門市、用來出租的房屋,這些房產國家會適當收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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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

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應該登記的,包括山林、草原、沙灘、礦山、牧場等。

國土部稱,產權登記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限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產權證書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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