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勳業榜】洪啟睿治浙安民

洪啟睿,(1566—1616),字爾介,號訒原。東二房洪宙的曾孫。明萬曆壬辰科會試第一名(會元),殿試二甲第一名(傳臚),授禮部主事。

【先賢勳業榜】洪啟睿治浙安民

禮部主事是禮部官員中職位最低的官員,正六品,洪啟睿職位分工是“典屬國”,這是一個只負責歸降的少數民族的工作。但他一上任就揭發了一批瞞上欺下的誤國奸臣,其中包括兵部尚書石星裡通外國主和的犯罪行為。他的行為引起當時弄權閹黨的重視,許以封官,要拉他同黨,但洪啟睿不願與宦官同流合汙,拒絕閹黨的引誘。因此,雖然他正直又有才幹,但被閹黨記恨在心,始終不得升官。

後來,閹黨垮臺了,洪啟睿才被擢升為祠祭司郎中,是個地位僅次於侍郎(副部長)的高級官員,奉命視學兩浙,就是到浙江省巡視檢查、督察教育工作的正五品官。因他嚴格按章督察,政績顯著,被轉任金衢守道,這是省布政使設駐守金華、衢州的地方官。洪啟睿到任不久就清除處理貪官汙吏,大刀闊斧減少強加在老百姓頭上的苛捐雜稅,後又升任兩浙按察使(相當於現在省公、檢、法機關的負責人)。當時日本倭寇猖狂騷擾浙江沿海,洪啟睿到任即“治兵海上”,加強海防建設,有力擊退倭賊入侵。四明地區沿海百姓得以安居樂業,群眾自發為洪啟睿建生祠,把他當神來奉祀,可見老百姓對他滿懷感激之情。由此他又被升任右布政使(從二品官職)。

洪啟睿為官一向以正直廉明著稱,任右布政使後,他為蒙受冤案的官員“抗力昭雪”,親自入京覲見皇上,平反了許多蒙冤的官吏。為此,他又被轉左布政使。

當時浙東鬧饑荒,浙西洪澇成災。洪啟睿不辭辛苦,東西巡察,指導救災賑災,向朝廷上疏請求蠲免老百姓的錢糧,所奏皆準。他自己還捐出俸銀,賑濟災民。

庚戌年(1610)計典完成(計典是朝廷對官員三年一次的績效考評),洪啟睿決意退休,申請得到批准後,回鄉歸農“淡然家居”。甲寅、乙卯兩年泉州水災,他“滄然捐恤”,把退休金拿出來賑災救民。

洪啟睿生嘉靖丙辰年(1556),卒萬曆丙辰年(1616),終年61歲。他一生揭發奸黨無數,平反冤獄無數,救濟平民無數,治浙功勳卓著,不愧是翁山賢裔,忠良之後。★

【特別提示:本文是榕光老師的翁山文化研究的原創作品,如蒙轉載或引用務必註明作者及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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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榮翁山洪氏族譜》洪啟睿行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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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版《南安縣誌》洪啟睿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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