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醫用口罩的出口申報方式

非醫用口罩的出口申報方式

根據實際申報代理公司和出口企業的信息反饋,

*目前對於非醫用口罩,海關採用了臨時措施,人工審單,來判斷對相同稅號(如6307900010,醫用口罩/非醫用口罩)是否涉及“出口法檢”,是否需要檢驗申報電子回執信息。

說明1:

海關如何判斷?申報要素的規範性

海關目前根據申報的品名和申報要素來判斷是否涉及醫用,因此,申報規範性,對於目前尤其重要。具體來說,

其一,申報時(以防護口罩為例),品名可以申報“非醫用防護口罩”,在申報要素中詳細寫明:成分含量、品名

其二,申報時,也可以同時隨附相關情況說明或者非醫用聲明之類,便於海關人工審單時,更直觀!

其三,做好口岸海關查驗的準備。出口單位應該仔細查看口罩包裝實物上的相關標籤、標識,以免出現查驗異常,那樣後果是非常嚴重的,扣貨、罰款!

說明2:

當前做法措施,也符合45號公告的原意,對於非醫用防疫物資並非在出口法檢管理範疇內。

說明3:注意境外的要求

對於非醫用口罩等防疫物資,雖然在商務部、海關總署、藥監三部委的聯合公告5號文,海關總署45號公告之外。不需要醫療註冊證、不需要出口法檢。但出口境外依然需要知道境外有哪些具體要求,如歐盟CE、美國FDA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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