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抵押房屋保險保的是什麼?

騎時行樂


房子的評估值,也就是當時的市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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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是比如房貸三十年,月供。對應的保險也是三十年定期險,基本保險金額隨著房貸減少而減少(按年遞減),被保險人當然是貸款者。第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是貸款銀行,第二受益人可以由投保險人即被保險人指定,也可以法定繼承。如果被保險人(指住房貸款者)在保障期間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事項(一般是身故保險啊全殘啊),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向銀行賠付等同於房貸總額的保險金;多餘的保險金會給到第二受益人。(因為保額是一年一變更,貸款是月繳,所以會出現保險金大於貸款的情況)


短線菲姐


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房屋財產保險的一種,又稱房屋抵押貸款保險,簡稱“房貸綜合險”或“房貸險”,指的是若借款人在保險期限內遭遇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者殘疾、喪失還款能力時,由保險公司償還剩餘的貸款本金。因此,它保障的是投保人的房貸還款風險,個人抵押貸款房屋保險是針對按揭買房者後期的按揭付款風險提供保障的。

現在貸款都會有這方面的費用。


風不吹起


很開心回答你的問題💕

保障的是借款人的身價,有的會包含極端情況下房屋被摧毀的價值。銀行為了把控風險,降低壞賬率,對進行借款的人會投一份與貸款額度相當意外險,防止借款人在出現極端情況時沒有辦法還款,將未來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的做法。這也是對借款人房屋的一種保護,因為沒有意外險,出現極端情況,房屋會被法院強制執行,造成借款人家庭成員居無定所,所以有負債的人更需要高額的身價,覆蓋負債,對沖風險。

雖然銀行嫌貧愛富,但他們對風險的把控是很嚴格謹慎的,從銀行借款一看資產二看徵信,雙把控,二者缺一不可。在銀行貸款之前個人也應該像銀行一樣為自己和家庭進行雙保險的財務規劃,實現風險轉移,而非自留承擔。



柒妹蘇小坡


首先講一點,一般的房屋抵押貸款搭配保險銷售是不符合銀監會要求的,只能單獨賣保險,或者單獨做貸款,這樣的例子已經在北京的銀行發生並且曝光處罰了。

然後來回答你的問題,我看你的表述應該是想說,如果借款人夫妻雙方不在了,是不是由保險公司賠付,是這個意思吧?

答案應該是,這份保險本身就是一份人身意外險,意味著如果死亡了是會100%賠付的,但是在第十一條(二)中寫到,在意外發生後你的利息和罰息,還有意外發生前如果你都沒有正常償還的那部分本金+利息,保險不賠,意思就是說如果你正常還款,發生意外後,是會按照合同約定的價值,按比例賠付,比如死亡100%,五級傷殘20%。

所以說句不好聽的,你不用擔心如果死亡,保險不賠付而影響家人的事情。

但是說實話,這種保險已經被叫停,是不允許捆綁銷售的,以前我們這邊也有,但後來客戶經理都不敢了,這也算是他們給銀行增加的業務罷了,實際意義不大,很少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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