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湖北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因時因勢調整審判方式和應對舉措,依法公正高效做好審判執行工作,發揮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作用,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有糾紛?

線上來審理!

“原告、被告、雙方訴訟代理人,請保持網絡通暢,現在開庭!”4月9日上午,黃岡市團風法院通過“雲庭審”的方式線上開庭審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因該案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嚴某某,及委託訴訟代理人蔡律師均身處江蘇省淮安市,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保證案件當事人健康安全,主審法官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決定線上開庭。

通過網絡平臺,庭審有序進行。庭審過程中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陳述、答辯、舉證、質證以及辯論的權利。最後,雙方不願意調解,法官宣佈擇日宣判。在法官發起簽字功能後,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在線對庭審筆錄確認並進行了電子簽名,庭審順利結束。整個庭審過程程序規範、畫面流暢、聲音清晰,庭審全程進行錄音錄像。

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今天開完庭之後我感覺確實特別方便,無論是從時間上來說還是經濟上來說,網上開庭都解決了這個問題。”庭審結束後,雙方當事人均對“雲庭審”這種高效、便民的庭審方式表示滿意,同時為法院和法官的高效和敬業點贊。

“雲上開庭”來解決!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審判工作,推進案件的依法審理,維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恩施州咸豐法院經與公訴機關、被告人、看守所溝通協調,於4月9日採用“雲庭審”的方式審理兩起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

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2019年10月14日17時許,被告人張某以幫助梅某將微信號綁定手機號碼為由,騙得梅某微信的支付密碼。爾後,張某趁梅某不備,將其微信賬號內的人民幣1000元轉入自己微信賬號後離開。經審理,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被告人冉某與其前妻唐某因離婚後家庭財產糾紛,接受鎮政府工作人員和社區工作人員的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冉某與唐某發生爭吵,冉某抓住唐某的頭髮將其從座位上提起,將其頭部朝會議桌上撞擊,造成唐某左腳2、4蹠骨骨折。經咸豐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唐某此次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案發後,被告人冉某自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同時已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其諒解。綜合各量刑情節,判處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隔空”互聯網智慧“雲庭審”,實現了案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及時審結,提高了審判效率,避免了因疫情導致被告人被超期羈押,保障了看守所因在押人員流動所帶來的疫情風險,做到疫情防控不停步,案件審理不斷線。

相隔兩地?

被告人“足不出戶”接受審判!

4月9日,宜昌市伍家崗法院刑事審判庭調整辦案方式,利用視頻手段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四起刑事案件。坐在看守所裡的被告人“足不出戶”接受審判。

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與以往的刑事案件庭審方式不同的是,這次庭審用一塊小小的屏幕,建立起了工作人員和被告人之間的聯繫。法官、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佩戴口罩出現在屏幕一端——看守所裡的臨時“法庭”,而被告人在電子屏幕的另一端——看守所的鐵窗內。

一屏之隔,阻隔不了司法正義的“腳步”

經過技術人員的充分調試和準備,互聯網視頻庭審順利進行。庭審中,審判長按照正常審判流程核實了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了被告人訴訟權利,完成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庭審環節,整個過程嚴肅認真、秩序井然。經過審判,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

湖北法院應時而動

積極履行審判職能

通過規範有序開展

在線訴訟活動

更好滿足了

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