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你,種植戶讓“毒豆芽”上桌,被判刑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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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崇尚"民以食為天"的國人來說,食品安全問題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就算是一根小小豆芽也不能忽視。

豆芽作為深受廣大消費者喜愛的蔬菜之一,其富含Vc、氨基酸、視黃醇、膳食纖維等對人體有益的成分,脂肪、膽固醇含量很低,適合“三高”人群食用,有利於調節不健康的膳食結構。而且其在生長過程中將綠豆中的大部分蛋白質分解為氨基酸,更加有利於人體的吸收。

如此美味且營養的豆芽,卻有不法種植戶將黑手伸向了它。

王某清、王某紅、鄭某文、鄭某旺等四人是信州區朝陽鎮的豆芽種植戶。為達到豆芽在生長過程中不長根鬚且不易腐爛的目的,2005年以來,四人各自使用無根粉和AB粉水劑對豆芽進行噴灑,該行為被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在日常抽樣檢測中發現,四人種植的豆芽存在4-氯苯氧乙酸鈉等物質超標的情況,不符合豆芽生產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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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科 普:

市場上出現的“毒豆芽” 是通過加入無根豆芽素(無根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增粗劑、6-苄氨基腺嘌呤等激素添加劑、尿素使豆芽個頭均勻,顏色白淨,絕大多數沒有根鬚,且產量大幅增加。


4-氯苯氧乙酸鈉(4-CPANa)俗稱防落素,通過促進豆芽下胚抽粗大,減少根部萌發,加速細胞分裂,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標已取消其作為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申請。


信州區市管局隨即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信州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審查後發現該案涉嫌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將該線索移送至該院第三檢察部。

第三檢察部經調查發現,四人將有毒有害豆芽投入市場進行銷售,嚴重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健康安全,因此決定對四人一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3月24日,信州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四名被告當庭表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並願意承擔檢察機關提出的賠償金等所有訴請,認罪態度端正。在場家屬及旁聽人員亦深刻認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此種行為的危害性,實現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信州區法院經審理,支持信州區檢察院認定的事實與提出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判決:以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對四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其中一名被告人緩刑一年執行。同時支持檢察機關提出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四人各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000元,並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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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安全不僅侷限於大型餐飲服務領域,更在於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餐桌之中。在辦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案件時,除依法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犯罪行為外,一併提起公益訴訟,以懲罰性賠償的方式來保護受損的社會公共利益,既加大了違法者的違法成本,也對其他生產銷售者起到了警示作用,進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文稿:信州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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