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系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被通報

中新網4月29日電 據國稅總局網站消息,近日,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委員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稅務總局紀檢監察組通報稅務系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發強,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人民幣50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國家稅務總局海口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李凌清,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3.國家稅務總局遵義市稅務局稽查局原局長彭年輝,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並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國家稅務總局遵義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龔光翼,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價值共計人民幣25600元,並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並被免職。

4.國家稅務總局樂山市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張本權,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價值共計人民幣170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國家稅務總局樂山市市中區稅務局工勤人員黃志偉,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人民幣44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國家稅務總局安慶市稅務局第一分局局長張敬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餐費共計人民幣4866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國家稅務總局臨潁縣稅務局石橋稅務分局副局長石磊,違規操辦其外孫女出生喜宴,並藉機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人民幣145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6起違規違紀問題反映出在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新形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幹部心存僥倖、放鬆要求,我行我素、破紀破規。2020年“五一”、端午臨近,各級稅務局黨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稅務系統各級紀檢機構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頂風違紀問題從嚴查處、絕不姑息,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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