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違反公司規定,公司擅自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用戶277540086


這裡面有兩種情況,必須提出來說明,作為【打工者】我們也必須清楚。

沒有違反公司規定,但違反了勞動法規,公司解除是合理的;違反了公司規定,但不符合勞動法,公司解除是不合理的。

明白這點非常重要!

你違反勞動法了嗎?

首先我們來看下,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這四種情況,是用人單位無需賠償,就可以直接辭退的,還有3種情況,就算辭退也是不合法的,需要給予賠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所以題主要好好對照下自己的行為和法律規定,你的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還是不受。

確定公司違法了,該怎麼辦?

如果確定公司違法了,應該如何做呢,做好如下措施:

  • 整理公司違法的事實、證據

  • 蒐集自己原先的收入證明

  • 向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並遞交自己的證據。

前兩個東西都很關鍵,第一個不用說了,這能幫我們提高仲裁成功的概率;第二個,是勞動部門要基於這個計算賠償金額。

當然,正常情況下,你去申訴,勞動部門會建議你再和公司協商協商,畢竟現在特殊時期。

如果你是合法的,你態度堅定點,多跑幾次,應該會有個好結果。

總結

  • 在合法的情況下,違反公司規定,且情形嚴重,公司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 在不合法的情況下,就算違反公司規定,公司也要賠償。

  • 當然,如果你滿足【觸犯刑法】、【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定】、【試用期不合適】這四種特殊情況,公司解除勞動法,是合理合法的,你自己要對照了解清楚。

  • 最後仲裁前,一定要做好準備,態度堅決,祝君順利。


蹩腳烏鴉


勞動者與用人單他簽定勞動合同後,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若存在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返反一方必須承擔過錯責任。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經濟賠償給勞動者,關鍵要看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合同是否違法,只有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才需要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所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只需要證明勞動者有重大過錯行為並書面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結清勞動報酬、繳足社保費等應結算的費用外,只需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即可。勞動者需要注意的是經濟補償金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是不一樣的,兩者法律意義也不一樣。



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持相關證明(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卡、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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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銀河


相信很多人都會遇到這個問題,有些公司仗著自己家大業大就是喜歡隨便開除員工。如果員工沒有違反公司規定,而公司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是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員工該何如維權?

1、如果你已經收到了公司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但是還想在這家公司繼續待下去的,那麼就書面向公司提出,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遭到拒絕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恢復勞動關係。個人不建議你這麼做,既然公司想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一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強行留下來只會給你以後的工作帶來麻煩,還不如拿了賠償金直接走人。

2、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向勞動者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具體支付方式根據你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決定,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支付,六個月以上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按半個月計算(PS:一個月工資是指勞動者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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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1、因你個人原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紀律、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有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且不予以支付經濟補償。

2、雙方協商一致或合同到期,因公司原因不予以繼續履行或續簽勞動合同的,屬於協商一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按你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支付的基數為本人在本單位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不含加班費)。

3、企業裁員、搬遷或倒閉的,企業需履行法定程序,經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後,按每年補償一個月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4、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補償金。

5、職工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期間、女職工三期期間等情況,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你要根據實際情況,收據相關證據,必要時可以通過勞動行政部門仲裁,或者通過法院訴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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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和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選擇:

1、 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繼續履行;

2、 終止履行勞動合同,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要求公司雙倍賠償;

3、 如果公司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不按規定賠償你,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部門出面協調處理。

注意:勞動監察部門一般都能解決這樣的事,流程簡單,速度快捷。一般不要走勞動仲裁,材料收集時間拖延你會知難而退,耗不起。


老馬閒評


一,用人單位沒有合法的事實和理由,直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或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因此,並不是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後就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選擇要求繼續履行還是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談股論激



胖子139475981


作為一個執業律師接觸過類似問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希望能幫到您。


律正看法


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具體法律規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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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就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具體的做法,建議你這行去做:

首先,先取得證據。你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工資發放流水,單位出於什麼原因擅自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同時,也要了解和熟悉一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諮詢一下律師,而且是對勞動法領域方面有擅長的專業律師。這叫不打去準備、無把握之仗。實際中,很多員工明明在理、事實對自己有利、也的確沒違反公司規定,卻畏手畏腳,不敢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是這個原因。

其次,維權要有理有節,還依法。如果單位真的解除合同,要通過單位工會或當地工會,去向公司主張自己的權利,也可以自己與單位的人力資源主管溝通。如果單位還值得呆,就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總之,先要把你的主張及訴求、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事實,清晰地傳遞給單位。儘量把與單位的關係疏通,而不是弄僵。

第三,如果有離開單位的盤算,那就和單位洽談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工齡每滿一年,單位應當給你一個月的補償。這對工齡長的員工,比較有利。但如果工齡不超過兩年,單位又沒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則單位還面臨著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的責任。因此,知道並運用好這些規定,對員工真是太重要、太有利了。

第四,如果單位既不和你談,也不給你經濟補償,也就是說,單位堵死了雙方和解的大門,你又不放棄自己的權益,那麼,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了。這時,你就可以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單位給付你賠償金,既雙倍的經濟補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總之,勞動合同法是一部公開聲明堅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看到這篇回答的在職員工、即將或想離職的員工,要善於勞動合同法,通過合法的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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