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詩”的狹義性定義及“新詩”的概念


論文:“詩”的狹義性定義及“新詩”的概念


幾個問題:

1、詩是什麼?

2、詩體中詩行是否有規範?如何規範?

3、詩在變化中的不變是什麼?

4、詩的元素特質類型

5、詩的語言問題

6、詩性思維與興的關係,這種關係與詩的語言的關係。

“詩”是什麼,是很多詩人終生在尋找和命名的事物,具有哈姆雷特效應。我在這裡採用的是相對論:廣義的詩和狹義的詩。

廣義的詩。在海德格爾眼裡詩甚至是存在,就文化形態來看,詩、哲學、宗教、科學處於並列位置。狹義的詩,既表現為文學形式的詩。這篇文章中我主要討論的是如何定義狹義的詩————漢語自由體新詩。


論文:“詩”的狹義性定義及“新詩”的概念


朱光潛先生將詩定義為:詩是具有音律的純文學。朱先生將“音律”視為形式“純文學”視為本質。純文學是指反應人類社會思想情感的文學,(與之對應的是科學論文數學研究等工具類文學)就純文學體裁大致分小說、散文、詩歌、戲劇等。朱先生在《詩論》中也闡明此非一個精確的定義。

文學形式的詩,就發展而言有格律體和自由體,當詩發展到自由體新詩的時候,與我看來,如果沿用朱先生的定義仍存在“有韻為詩,無韻為文”的籠統性,還是不能進一步闡明各自的特徵。已經不能從音律上斷定一種文體是“詩”與否了。

我進一步延伸朱先生的定義。我認為:詩是具有詩的語言的純文學。“詩的語言”才是“詩”和其他文體加以區別的本質屬性。(暫時定義下一步繼續推演更精確的程度)

這裡“詩的語言”就需要一個界定,否則就是一句廢話。詩的語言最起碼要區分散文的語言、戲劇的語言、小說的語言。結合當下詩歌的現狀,詩與非詩的爭議,大抵也不是詩歌形式上的爭議還是語言本質的爭議。有些人質疑自由體新詩甚至是散文的分行寫作。我想繼續用音律來區分意義已經不大了。

語言和詩二者能建立起關係,必須有個指向性和傳遞性問題。

文字和語言的區別。文字可以是字典裡所有的字是死的,語言不一定是所有的字是活的,用來表達思想感情的文字才是我們需要的語言。語言又分書面體語言、口語、書面體口語等。這些形式上的分類和詩仍然沒有關係。

比如散文等其它文體的語言是傳遞文字的意義,(文字的意義如同對事物的命名,界定說明闡釋是其目的和特徵)。指向的是過程的演變和結果的出現。

詩的語言是“指向詩意”為目的“傳遞情思”為過程的語言。情思具有言外之意的特徵,局部暗示整體的效果,產生聯想想象之功效。

“指向詩意”,何為詩意?事物具有雙重屬性:既獨立又聯繫,詩意就是用詩性思維為橋樑溝通了事物雙重屬性後的可能性。

那麼,詩性思維為什麼能成為“橋樑”?。據維柯在《新科學》中的論證,對“詩性思維”作了這樣的闡釋:“詩性思維,又稱原始思維,意指人類兒童時期所具有的特殊思考方式。其特徵為主客不分,運用想象力將主觀情感過渡到到客觀事物上,使客觀事物成為主觀情感的載體,從而創造出一個心物合融的主體境界。”(興和詩性思維)

先從兩類思維方式談起:

第一類:原始的 直覺的 形象的

第二類:科學的 抽象的 邏輯的


論文:“詩”的狹義性定義及“新詩”的概念


在中國古代漢語詩中,無疑詩歌產生的過程中採取了第一類思維方式居多,既原始的,荒誕的,感悟的,比如說“燕山之雪大如席”、“白髮三千丈”,如果用第二類思維方式去理解,必定是不科學的不符合邏輯的。“詩性思維”在上訴兩類思維中一定非此即彼嗎?我們也在詩作為文本存在的事實中看到,兩類思維並存於詩歌文本中的現象,兩類思維均可指向“詩意”。那麼,上述兩類思維是否可以整合形成一個獨特的第三類思維?第三類既包含上述兩類思維同時又可以側重其中的一類?我們祖先認識並且創造性的命名了“興”。源頭從《易經》起,(一個符號類比一個圖案類比人類行為:吉凶)至《詩經》見(現代性解釋“興”泛指為創作手法)。“興者,先言它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朱熹。“可以說興的出現,通過意象的媒介,即溝通了事物的聯繫,又最大限度的保證了事物的獨立性和完整性。” “興的思維方式就是與理性思維和非理性思維都不一樣的思維。它不是理性的操作流程,它不符合同一律。它也不是非理性,因為它也不是非理性的神話思維。”-------鄧程《論困境與出路:對當前新詩的思考》。我們賦予“興”一個全新的現代性定義:“興”不再是泛指意義上的“創作手法”,而是將上述兩類思維整合的創造性的第三類思維。“興”既是詩性思維的藝術化。(為什麼)

何為詩意?事物具有雙重屬性,既獨立又聯繫。“詩意”以詩性思維為橋樑呈現出的事物本來面貌和事物之間隱藏的若干種聯繫的可能性。詩意是詩性思維發現並且創造的產物。

“詩意”可以定義為用詩性思維呈現出的事物本來面貌和事物之間隱藏的若干種聯繫的可能性。詩意是詩性思維發現並且創造的產物。

對比上述“詩性思維”及“興”的概念可見,“指向詩意”就是起興。


論文:“詩”的狹義性定義及“新詩”的概念

卡爾桑德堡《詩的定義(初形)初擬》


按照西方的定義模式,定義內容不能佔用定義名(白馬非馬)同樣我們返回去看:詩是具有詩的語言的純文學。就應該具體闡釋為詩是用詩性思維呈現出的事物本來面貌和事物之間隱藏的若干種聯繫的可能性,並且形成於語言傳遞情思的純文學。進一步推演就是詩是具有起興為目的,傳遞情思為過程的語言。

通過語言邏輯學和概念定義法,得出抽象中的抽象最一般的定義,推導如下:

1,詩是具有詩的語言的純文學(用以區分詩是具有音律的純文學,理由見上述)。

2,詩的語言是指向詩意為目的,傳遞情思為過程的語言 。

3,詩是具有指向詩意為目的 ,傳遞情思為過程的語言的純文學。

4,情思具有言外之意的特徵,局部暗示整體的效果,產生聯想想象之功效。

5,“詩意”可以定義為用詩性思維呈現出的事物本來面貌和事物之間隱藏的若干種聯繫的可能性。

6,興既是詩性思維 。

7,指向詩意既是起興。

8,詩是具有起興為目的,傳遞情思為過程的語言的純文學。

漢語自由體新詩的概念。簡稱“新詩“:既分行的詩,體式自由,語言是現代漢語(白話,書面語),時間節點以胡適創作的《兩支蝴蝶》為標誌。

分行是新詩的基本詩體,分行的文字與分行的詩是截然不同的詩的內容。在前述關於“詩”的定義中可以區分。

附:

《兩組類型詩的定義及特徵》

【 定義及特徵】

一、(意象意境)感悟型詩歌:客體為主導對象,是進入詩歌的窗口,是主體表現的主要對象,其衍生物“情志”往往通過以物代言或以我擬物象徵隱喻等抒情手法表現出來,其類型詩可見於古典詩歌中的山水詩歌及八十年代的“朦朧”詩。 其特質以"意象意境"為載體“表現”為主 。

二、 (經歷體驗)經驗型詩歌:相對於(意象意境)感悟型詩歌而言,這類詩歌中不再將“景物”作為一個“客體”對象進行臨摹抒懷,而是力圖將客體與內心的經驗系統勾連並且在“冷抒情”的模式中深化詩意。 詩歌中的“景”不再用鋪陳描寫等手法“再現”出來,而是作為一個“物象”用敘事議論等手法將其內涵發掘成內心獨特感受的經驗符號。

簡單總結:感悟型詩歌在“朦朧詩”時期推向高潮,那個時期這種類型詩歌在新詩的先鋒化寫作中讓人耳目一新,同時在詩歌文本的歷史演變中繼承了古典詩歌的意象和意境基本元素,其基本特徵重抒情性。(詳見本人《漢語新詩的美學元素及特質)然而在“後朦朧詩”時期,因為無法忍受“抒情”的泛濫,後朦朧詩開始解構抒情,“詩到語言為止“”知識分子寫作“”中間派“等等派別林立,這個時期的文本貢獻以解構為主,同時創造了大量垃圾詩歌。在現階段中,以敘事為主的結合口語化的書面體詩歌表現出了清新的面目並且逐漸流行,“淡化抒情性,敘述性增強以張力強勁的敘述語調和包容性帶來具有震撼力的反諷語句,或者以個人的現時與遠距離場景相嫁接,而造成一種敘述的奇特效果,或者以寓言式的荒誕片斷與驚人細節的寫實相互糅合,或者將個人性思考和發現納入具體生存經驗的處置與譏諷語調之中的一種文體形式。”其優勢在於“思辨式的滲透或進入有力地改變了詩歌的內在強度和力度,使我們聽到了雄辨的、思考的、具有穿透力的聲音。”然而,也冒著與傳統隔離成為無源之水的危險。總體來看,中國新詩一直在繼承傳統與創新中不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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