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首單!

重磅消息!南京落戶門檻再放寬!

2.0版“寧聚計劃”5月1日起正式實行!

首日首單落戶江北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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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謝謝你們了,太開心了,這是這個節日收到的最好禮物!”剛剛完成2.0版“寧聚計劃”申請手續的趙先生,激動地說道。

市民趙先生大專學歷,社保在寧繳納僅一年,之前一直不符合南京遷入條件,無法將本人和孩子落戶南京,現面臨孩子上學的困境,很是著急。市民趙先生雖不符合當前政策落戶,但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綜合審批服務中心民警一直記在心上。接到南京市公安局《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中心民警第一時間電話聯繫到市民趙先生,告知可以落戶南京的好消息,併為其預約了辦理時間。

首日!首單!

5月1日,市民趙先生一大早便趕到五一節假日正常辦公的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綜合審批服務中心。中心戶籍窗口民警熱情接待市民趙先生,迅速為其審核材料,並根據便民措施為其開啟綠色通道加急辦理,看著心頭一樁急事得以解決,市民趙先生連連感嘆,真沒想到五一假期江北新區公安分局綜合審批服務中心五天全部正常辦公,辦事還如此高效,是真正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啊。


附:《南京市公安局的通知》

一、進一步放寬本科學歷人才落戶門檻

本科學歷人才年齡上限從 40 週歲放寬至 45 週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政策不變(以上均含非全日制學歷及留學回國人員)。其他落戶要求仍按照《關於繼續實施<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寧公規[2020]1號)辦理。

二、放寬大專學歷人員落戶我市條件

40 週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我市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以上即可落戶。

本通知所指[大專學歷],是指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國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專學歷。

1.辦理材料

①入戶申請書;

②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③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④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⑤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

2.落戶地址

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再社區戶的落戶原則。

☛申請人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城鎮地區的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登記為家庭戶。落戶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落戶本人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係證明和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書。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工作單位設立的單位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書;未設單位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設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人才 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書。

☛上述落戶條件均不具備的,按公安機關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地址所在社區的社區集體戶登記落戶。

申請在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的,需提供無房證明;證明本人在寧無直系親屬、單位集體戶等落戶條件的,需提交書面承諾書進行承諾。

辦理中,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請資格,並按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規定納入自然人的失信信息記錄;已辦理落戶的,撤銷戶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

三、關於應屆畢業生落戶事項

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按人才落戶相關政策辦理落戶,也可以按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落戶。對按就業政策持《報到證》申請落戶我市的高校畢業生,仍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寧政規字[2016]16號)的要求申請落戶,公安機關不再審核《報到證》《遷移證》上人社、教育部門的審核專用章。

本通知所指[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


(素材來源/江北新區公安分局 編輯/陳茜 江北新區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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