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人對甲午戰爭的恥辱感比八國聯軍更多? ?

雨天愛美的小丑


先講講甲午戰爭:

首先,日本我們比較瞭解,畢竟一直是鄰居,一向是被我們輕視的蠻夷,我們稱之為倭奴,曾經在唐、明兩朝都輕鬆擊敗過日本,特別是唐朝。

更重要的是,日本長期以中國學生自居,向中國學習;並且在較長的時間內曾向中國朝貢。

因此,中國面對日本是有強烈優越感的,戰敗更讓人難堪。

其次,甲午戰爭明顯是日軍主動挑起。朝鮮是中國長期的藩屬國,日本卻逼迫朝鮮簽訂《江華條約》、《濟物浦條約》等,攫取領事裁判權和出兵朝鮮的權力,無視清朝的宗主權。1894年朝鮮東學黨起義,中日均出兵朝鮮,起義被鎮壓後,中日談判共同撤軍,日本卻反悔,不斷增兵,最後更不宣而戰,在豐島海域襲擊了清朝艦船。

因此,朝鮮戰爭是日本主動挑釁,令人氣憤,戰敗當然更恥辱。

再來看看八國聯軍侵華戰爭,與甲午戰爭做一下對比:

首先,不同於日本,清朝對於英、俄、德、法等國一直不太瞭解(雖然之前有零星傳教士來華,但畢竟路途遙遠,交流頻率和規模有限),等稍有了解時已經被揍得鼻青臉腫(比如兩次鴉片戰爭),因此,清朝對西方的強大是有一定認識的,也不是那麼難以接受。

其次,戰爭的起因確實是義和團先行挑起,比如進攻天津租界、燒教堂、圍攻德國鐵路公司,雖然租界、鐵路等確實是不平等條約的產物,但就具體戰爭起因而言,確實是中方挑起。之後甚至圍攻北京東交民巷使館區,殺死日本使館書記生、德國公使克林德等外交官,這些都嚴重違背國際外交準則。

第三,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對中國來說不僅是悲劇,也是鬧劇。宣戰詔書沒有列明具體的敵國,相當於向所有外國宣戰,近代史上好像沒有這麼荒唐的戰爭,所以時在廣東的李鴻章說“此亂命也,粵不奉詔”,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等南方大臣甚至簽訂《東南互保協議》,照常與那些敵國貿易,和朝廷唱反調。

這麼奇怪的戰爭,當然遭人冷嘲熱諷。


豪森林


實則不然,甲午戰爭,和時隔六年的八國聯軍入侵殊途同歸,皆為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奇恥大辱,甲午海戰是自許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七的大清帝國與一衣帶水的倭寇打的一場本不該輸的戰爭。從噸位數量上可以比肩,但往往閉關鎖國,以天朝上國自居的大清帝國,輸就輸在錢多皇傻,夜郎自大,閉門造車。一連六年翁同龢戶部不撥一兩文銀,不更新換代,各國列強以換了速射炮和破甲彈,艦速加快靈活自如,而且常年無實彈操練,戰敗也就不必細敘了。體制腐敗無能,官員文娛武嬉以腐朽致根無可💊救。所以甲午戰爭本可以和平解決各國調停的,只怨光緒皇帝少不更事,不聽中堂之言,才又大敗。八國聯軍一九OO年的戰爭始於慈禧太后,她也不甘受帝國主義的欺凌和汙辱,才挑動義和團入京殺洋人以解氣滅🔥。但義和團令人大失所望,洋人只殺了二百餘人,確殺害了無辜的平民百姓十餘萬人,真是禍國秧民,屍橫遍野,風聲鶴唳,民不聊生。慈禧太后傳而有利用八國聯軍鎮壓義和團,自己逃之妖妖。才又了張之洞等賢臣發起的東南自保運動。被逼無奈的慈禧太后有令北洋大臣李鴻章去鑑定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賠十一國聯軍四萬萬兩銀子人均一兩。何來甲午海戰不如辛丑條約之說呢?











94310417小云


這和保家衛國無關,只是前者多少看著還有那麼一點希望打贏,所以落差太大,讓人有遺憾的感覺。而和八國聯軍開戰結果誰都不看好,因此相對比較能接受而已。

在甲午戰爭以前,清政府在兩次鴉片戰爭以後也不得不尋求自強之路。特別是1861年辛酉政變慈禧和恭親王奕訢掌權以後,開始興辦同文館,鋪設電報,引進西方技術創辦了一些近代工業,購買、仿造西方武器武裝清軍,並採用西方操典訓練海陸軍。

在這一些措施下,清朝一時間也有了一些欣欣向榮的景象:在裝備新式武器以後,清軍的戰鬥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北洋水師的成立,讓清政府的海防大大加強;國內的兵工廠已經可以仿造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槍炮,還可以建造巡洋艦等中型軍艦;一些紡織廠、礦務局等近代工業也得到了發展。

國力的加強,也使得清政府敢於採用一定的軍事手段和國外抗衡:比如像左宗棠征討阿古柏,收復了西北邊疆;沈寶楨和李鴻章出兵臺灣,驅逐了日本侵略軍;在法國入侵越南時,清政府也派軍隊入越,和法軍展開戰鬥,雖然敗多勝少,但是至少已經不是一邊倒捱打了。

這一時期清政府也儼然有了幾分大國氣象,所以也有人把這段時期稱為“同光中興”。也許自我感覺太好,加上歷史上日本一直被中國壓著打,因此在甲午戰爭以前,清政府上下除了李鴻章等少數人外,大部分都認為穩操勝券。也正因為如此,甲午之敗才格外讓人震動,會讓人覺得可惜。

而到了八國聯軍時期,清政府已經被日本打回原形,誰都知道它只是一個空架子,在甲午戰爭後列強就掀起了一次瓜分狂潮。這個時候不要說一挑八,就是一對一,清政府也沒有勝算。

所以在慈禧下詔對列強宣戰以後,李鴻章、張之洞、袁世凱等人就玩起了東南互保,拒絕參加戰爭。可見大家都沒什麼信心,敗了是很正常的結果,因此並不會像甲午戰爭那樣引起太大的感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