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全省消费者投诉15203件,业务咨询88716件,违法举报6230件,共计110149件(含省消协数据),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其中举报量受疫情的影响剧增。已办复107026件,办复率97.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7.84万元。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宝鸡市、渭南市的投诉举报量位居全省前五位。
其中,消费者投诉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0.6%。其中商品类投诉7635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9.3%,服务类投诉7568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3%。
全省投诉量位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销售服务类、防护用品类、食品类、日用百货类、餐饮服务类。
其中,销售服务类受理2374件,位居首位。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
一是购买的优惠券、景区门票,办理的充值卡,因商家停业要求尽快退款;
二是购买的商品品牌、规格、功效等与宣传不符;
三是因疫情无法消费,要求商家退还预购商品及服务时缴纳的押金、意向金、订金。
受理防护用品类投诉1921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订购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二是购买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价格过高;
三是购买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是假冒商品。
受理食品类投诉1244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购买的食品已过期;
二是购买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发霉、变质;
三是购买的食品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
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1085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订购的家具,商家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安装;
二是购买的手表有质量问题;
三是购买的鞋短时间内开胶、断裂,购买的衣服严重掉色、起球。
受理餐饮服务类投诉984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一是在店内就餐时,商家提供变质、食品导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二是因疫情无法消费,要求商家退还交付的订餐金;
三是商家提供的菜品内有异物。
消费者举报重点主要反映为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强制消费等问题。消费者咨询重点集中在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需求量显著上升,个别商家借机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虚假宣传、预购的商品或服务要求退费等问题比较突出。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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