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文昌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0人)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事業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規定,經研究,決定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崗位、人數和待遇

本次招聘3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對象及崗位要求詳見附表,工資福利待遇按我市事業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行。

三、招聘條件

(一)除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於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迴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過文昌市人民政府網、海招網等媒體發佈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3月31日14:00至2020年4月30日18:00。

2.報名方式

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可登錄考務網絡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絡報名系統網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34fegSCbCHWFB7Kn6U8mGTnm5SFgDNPCLPZj8VNsGUM。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附件,詳細瞭解招聘對象、範圍、報考條件、報名程序及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註冊,填寫並提交報考申請。

3.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照要求提供:(1)戶口簿;(2)身份證(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3)畢業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因受疫情影響,2020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學校出具的准許畢業證明(含學歷、學習專業等),但需在承諾書中承諾學校準予2020年8月底前畢業;(4)近期1寸免冠電子照片;(5)有效聯繫方式。上傳各類資料的圖片限jpg格式,200kb以內。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後,須在2020年4月30日12:00前及時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審查意見要求,修改報名信息,補充材料後,重新提交審查或者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系統將於2020年4月30日18:00準時關閉,2020年4月30日12:00後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重新提交審查或改報其他崗位,報名失敗。

5.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

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各項內容。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初審

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1:3的筆試開考比例,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崗位的原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改報時間內,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崗位,如不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應在報名時間結束後,隨時關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並保持電話暢通(可正常接收短信),及時登錄系統打印筆試准考證,按筆試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筆試准考證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形式和計分方法

1.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

(1)筆試

①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相關知識。

②筆試方式:採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120分鐘,分值100分。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④筆試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⑤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⑥筆試成績發佈:筆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佈。

(2)面試

①面試人選:根據各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聘崗位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聘崗位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情況,一併進入面試。

②面試方式:面試主要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③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持有效身份證、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④面試成績: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

⑤面試成績發佈:面試成績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

2.計分方法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計算,與面試成績一併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發佈。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

(六)資格複審

進入面試範圍的考生,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文昌市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准考證各1份;

2.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崗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崗位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要求的,提供相關證書及複印件1份或證明原件;

6.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要出具國家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材料;

7.視疫情情況變化,2020年應屆畢業生加以提供學校出具的准許畢業證明;

8.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同意報考證明,須在報名日期之前取得;

9.駐文昌部隊現役軍人配偶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須提供隨軍家屬證明原件(加蓋公章);退役軍人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需提供退役軍人的相關證明材料;

10.考生需到資格審查現場打印學信網畢業證書證明(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註冊備案表)。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材料或提供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七)體檢

面試結束後,從各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佈後3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檢,併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

(八)考察

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相關考察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九)公示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批准後,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准考證號、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及專業、監督電話等。

2.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發放《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後,報市編委批准,辦理聘用手續。

2.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駐文昌部隊現役軍人配偶”“退役軍人”可報考定向招聘的崗位,也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但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二)各招聘環節的遞補工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18-35週歲(1984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間出生),18-40週歲(1979年3月31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間出生)。考生年齡確認以考生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在考察階段進行確認。

(四)2020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的日期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五)所有聘用人員須在文昌市最低服務年限5年。

(六)海南省戶籍是指在招聘公告發布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學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七)文昌市戶籍是指在招聘公告發布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員;文昌市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學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員。

(八)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九)本次招聘考試專業參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十)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開設的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領導小組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網公告為準。

六、紀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政策性強的工作。工作人員應樹立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排除干擾,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塗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翫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或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由市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監督舉報電話:在招聘工作開展過程中,真誠接受社會監督,歡迎群眾舉報不正現象。

舉報電話:0898-63330871(市紀委信訪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898-6333005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管理室)。

七、本方案由文昌市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898-6333005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管理室) 聯繫人:符巍嚴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5230708

資格審查諮詢電話:0898-6659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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