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河源市政協原副祕書長古敏生被雙開

廣東省河源市政協原副秘書長古敏生被雙開

河源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紀委監委對河源市委原委員、市政協原副秘書長古敏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古敏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紀律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組織、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活動,違規濫發津補貼;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古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市委同意並經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古敏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源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古敏生簡歷

古敏生,男,漢族,1961年10月出生,廣東東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12月任東源縣委常委(1998年12月起兼任萬綠湖風景區管委會主任、新豐江林管局黨委書記);

2004年8月任市旅遊局局長;

2012年3月任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3月任市政協副秘書長(保留正處級);

2020年1月被免去市政協副秘書長職務。

系中共河源市第七屆委員會委員,河源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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