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前小美女,屏後是大叔,千里“姻緣”是個坑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寧宇)隨著社交網絡的不斷髮展,網上交友成了時下流行的交友方式。不管是各類社交平臺,還是網絡遊戲,交友的渠道多不勝數。那麼,這些素未謀面的“好友”是否真的值得信任?花都區法院近日就審理了數宗相關案件,法官提醒,網上交友需謹慎,切勿被花言巧語和五花八門的詐騙手段衝昏了頭腦。

2017年12月開始,張某、劉某、李某州等人經密謀,租賃廣州市白雲區某商貿大廈一房間,以廣州某商貿有限公司的名義組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先後僱傭楊某等人及其他同案人(另作處理)分別擔任經理和業務員,通過大量使用虛假未婚年輕女性的微信號,引誘其他男性網友主動添加為好友,在網絡聊天過程中通過打感情牌,逐步誘騙被害人向其贈送“禮物”,待被害人同意購買後,將該公司虛構的高檔口紅、手錶、化妝品等網絡購物鏈接發送給被害人,從而誘騙被害人向該購物鏈接進行轉賬“購物”。

期間,該犯罪集團指使被告人鄧某通過快遞迴贈被害人皮帶、錢包等小禮品的方式來打消被害人懷疑並持續詐騙。為提高“業績”,該犯罪集團還以固定提成比例的方式來激勵上述各個擔任經理和業務員的被告人。從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11日,該犯罪集團詐騙所得人民幣共計146488元。

2018年7至8月,被告人唐某清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被告人張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劉某、李某州等人被抓獲歸案。另查明,被告人唐某清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花都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等13人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地位、涉案金額、認罪認罰和自首等情況,對本案的主犯被告人張某、劉某、李某州分別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至三年七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十萬元至五萬元不等;認定本案的其他被告人均為從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至一年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一萬元至三千元不等。對被告人唐某清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三千元;責令各被告人退賠違法所得。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案例2 千里姻緣一線牽,“女”朋友原是男騙子

2018年2月25日至2月28日期間,張某冒充女性添加被害人廖某為微信好友,兩人通過微信聊天進而確立戀愛關係,後張某以購買火車票、不轉賬家人就不讓見面等理由陸續騙取廖某錢財共計39264元。待錢到賬後,便將廖某的微信拉黑。

花都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張某詐騙數額39264元,且未退贓退賠,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張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社會危害性及未退贓等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責令被告人張某退賠違法所得39264元給被害人廖某。宣判後,張某未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網絡交友要慎之又慎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不斷髮展,網絡詐騙手段日益翻新,通過社交平臺添加陌生人為好友,更是存在巨大風險。變聲器一開,男聲女聲分不清;濾鏡一加,老少美醜辨不明;隔著網絡,犯罪分子也能偽裝成溫柔紳士或軟萌妹子。在網上交友時,要慎之又慎,不要過多暴露個人信息,涉及金錢交易時,不要輕信他人花言巧語,要多留個心眼,並注意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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