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況
某市一施工工地發生一起混凝土泵車機械傷害事故。3名工人在引導混凝土泵車臂架末端的軟管時,泵車側傾,泵車臂架瞬間下降,砸中3名工人,其中1名工人因砸中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另有2名工人輕傷。
二、事故發生經過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具備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三級資質,與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簽訂混凝土購銷合同,負責供應某工程預拌混凝土並負責泵送。
事故發生當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將泵車開到施工工地,泵車操作工卞某支好泵車4只支腿和臂架,到2樓施工面用遙控器操作泵車泵送混凝土,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安排胡某等3名工人引導混凝土泵車臂架末端的軟管。剛泵送了5分鐘左右,突然,聽到一聲響聲,泵車左前支腿突然下陷,左後支腿撐破下水道蓋板下陷,導致泵車向左側側傾,泵車臂架瞬間下降,砸中胡某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2名工人輕傷。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泵車左後腿支撐在不堅實的普通水泥蓋板上(下面為下水道);
左前腿支撐在軟土質地面上,其墊加的支承面不符合國家有關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和該型號泵車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應採用一定規格的長短木方交叉疊放);
現場作業環境不能滿足泵車支腿伸展要求,支腿未伸展到位。
(二)間接原因
1、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職工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上崗;施工方案中沒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操作工不知道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
2、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未與混凝土有限公司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安排專人在現場協調、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四、事故責任的認定
(一)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施工組織設計,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二)泵車操作工卞某沒有按照國家有關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三)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未能依法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義務,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對事故的發生負重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