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公告

按照統籌推進復工復產的要求,方便當事人、訴訟參與人辦理訴訟事務,全市法院將有序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4月20日起,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自2020年4月21日起,襄陽市各縣(市、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開放時間為早上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鑑於當前仍處於疫情防控時期,為降低感染風險,我們倡導當事人優先選擇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湖北移動微法院、12368服務熱線等線上方式辦理立案、查詢、諮詢等訴訟事務,通過郵寄、跨域立案等方式提交訴訟材料;信訪群眾可以通過郵寄信訪材料等方式表達訴求,需要到法院的應通過網上或電話預約後前往。

三、確需到法院訴訟服務場所辦理訴訟事務的人員,請一定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手機,方便法院核實身份及健康信息。

四、為防範疫情風險,所有到訴訟服務中心辦理訴訟事務以及開庭、出庭、旁聽的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進入訴訟服務中心時自覺出示健康碼,接受體溫檢測,登記個人身份信息,尊重法院工作人員引導。辦理訴訟事務時,應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事務辦理完畢即行離開,不在訴訟場所滯留。

五、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的當事人、律師以及經法院准許參加旁聽的人員,應持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旁聽證等參加開庭審理。

特此公告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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