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5年裡,14萬多元的學生伙食費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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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學校食堂日常管理的司務長,他利用職務便利,拉攏負責食材物資入庫檢查的食堂倉管員,把黑手伸向了食堂的經費。


【案件速遞】5年裡,14萬多元的學生伙食費去哪了?


2019年4月,無錫市委在開展全市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巡查的過程中,發現該市惠山區某中學食堂工作人員劉某某和周某某涉嫌貪汙學校經費,惠山區監察委第一時間進行立案調查,分別於2019年5月和7月對劉某某和周某某採取留置措施。2019年7月,該案被移送至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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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查,現年61歲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和周某某在退休前分別擔任惠山區某中學食堂司務長和食堂倉管員的職務,兩人同屬於事業編制。2013年2月,劉某某打起了食堂經費的主意,與食堂倉管員周某某商量利用職務便利,在採購食材時從中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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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和一家食材配送公司合作了很多年,我就把配送食材的負責人找來,通過這個人來套出學校經費的。”劉某某供述自己從2013年起向配送負責人翟某提出要求,在食材配送單上做手腳從而套現,而翟某將此事彙報給公司領導,為留住這個長期客戶該公司答應了劉某某的要求,並關照公司出納幫忙制單、開單、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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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每週會把要用的食材填好單子告訴我們,劉師傅會在單子每一項食材數量後再備註,比如‘白菜+50斤’、‘土豆+30斤’,‘雞蛋+1箱’,但還是按照備註前的食材數量進行配送,而錢卻是按備註後的來結。“配送負責人翟某證實劉某某通過“多開少送”的方式在白菜、包菜、番茄、土豆、雞蛋等用量大、存放時間長的食材上“做文章”,而食堂倉管員周某某在接收配送的食材後僅僅是抽檢一下品質,對缺斤少兩的情況也是睜一眼閉一眼。配送公司每2-3個月結算學校食堂費用,並通知劉某某領錢,每次2000-4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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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除了分給管倉庫的老周,請食堂員工吃吃飯,其餘的都是我自己開支。到了2015年上半年因為學校新領導來,所以就沒有再套錢。”實際上,劉某某私下裡帶著周某某一直與配送公司有來往,到了2015年9月,劉某某繼續採取“多開少送”的方式讓配送公司協助套取經費。不同的是,劉某某不再對配送單進行備註,結算也改為一學期一結,配送公司“心領神會”。2018年,劉某某和周某辦理退休後學校繼續留用,二人貪汙學校食堂經費直至案發。


2020年1月,無錫市惠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惠山區某中學食堂原司務長劉某某、原食堂倉管員周某某貪汙一案獲法院一審判決:

1、被告人劉某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2、被告人周某某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3、予以沒收劉某某、周某某共計十四多萬元非法所得,上繳國庫。


承辦檢察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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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存在兩個特點:一是犯罪隱蔽性強,“螞蟻啃骨頭”。學校食堂司務長與倉管員串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犯罪過程被發現的幾率,加上配送公司迎合,且每次“多開少送”的數量較少,如果沒旁人察覺很難被發現,因此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累計非法獲利14萬多元。二是相關監管不足。在長達5年的時間裡,校方對食堂資金使用情況沒有做到精確監督,亦或是對學生的用餐實際情況有所疏忽,為犯罪提供了可能。學校食堂經費很大一部分是來自學生本身,如何保證學生用餐標準,精準監管食堂經費使用是教育部門和校方值得研究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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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9月起,無錫市在全國率先實施公辦幼兒園及義務教育學校食材集中配送,並實行統一採購、統一加工、統一價格、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服務規範的“五統一”。


無錫衛健委、教育、市監等部門高度重視在校學生的餐飲安全,“上線”學校食堂監管系統和食材溯源系統,從食材到飯菜將全程監管;無錫市紀委、監委特聘45名校園食品監督員,實行“線下”全時空專項監督。


檢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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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惡小而為之”別以為利用職務之便,每次少貪一點,少拿一些就不會出問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等腐敗問題會使人蛻化變質,最終成為人民的罪人。時刻繃緊防腐倡廉這根弦,提高法律意識,切實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不忘初心,守住底線,愛崗敬業,廉潔奉公,遠離職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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