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通報一起落實森林防火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例

尤溪縣紀委監委關於

一起落實森林防火責任不力的問責通報


為進一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責任落實,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廣大黨員幹部擔當盡責意識,現將近期查處的一起森林防火工作不力責任追究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19年12月7日11時許,聯合鎮聯合村北減、半嶺坑林班山場承包人肖振淋(梅仙鎮源湖村村民)在煉防火路過程中,僅開設2米寬左右的防火隔離帶,因風力突然增大導致跑火,造成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達953.3畝。


上述案例暴露出尤溪縣個別黨員幹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麻痺大意思想、責任心不強、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等問題,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守好築牢生產安全、生態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的紅線底線。


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西昌市經久鄉森林火災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應付森林防火、安全生產的行為,對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失職失責問題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促進黨員幹部履職盡責,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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